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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红眼羡贫”引发农村不和谐,需引起足够重视

人民日报
2018-02-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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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芦村镇枣林村贫困户喜领脱贫光荣证。东方IC 资料

近期去贫困地区采访,基层干部道出一种现象:这两年涉贫上访数量增加,比较集中的一类上访是,非贫困户认为自己按照标准应该被识别为贫困户,但由于被“潜规则”,没能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调查核实发现,这类上访户中,除了部分边缘贫困户,甚至还有生活条件尚可的农户,这些农户看见贫困户享受到一系列政策红利和方便,就得了“红眼病”,通过上访“讨说法”。

从各方反馈来看,这种由于“红眼羡贫”引发的农村不和谐苗头,需要引起足够重视。这个问题,需要一分为二地看,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方面,贫困户识别确实存在不精准的个别现象。扶贫系统一直高度重视精准识贫,历经数次“回头看”和动态调整挤水分,扶贫对象识别的精准程度大为提高。但不可否认,要在发展落后的贫困地区做这么精准的工作,出现纰漏和瑕疵在所难免。比如,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等不公道现象,也有个别贫困户因为群众基础差,票选选不上等问题。此外,实际工作中,真要做到完全精准识别确实也很难。以收入指标为例,一般农户很难算精准收入账,按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扶贫线,你家人均纯收入2280元,属于扶贫对象;他家人均纯收入2320元,属于边缘贫困户。其实两家条件差不多,但这样划分贫与非贫,一些群众就有意见。因此,一些边缘贫困户的上访也有自己的道理。

对于确实符合扶贫标准而因各种原因被“拒之门外”的农户,要及时纠正,纳入扶贫对象。对边缘贫困户的合理诉求,也要予以正视并适当关照。比如,有条件的地方要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时,尽可能一同考虑边缘贫困户,加以扶持,一些惠农项目也可以考虑适当向边缘贫困户倾斜。

另一方面,对于确实是“红眼羡贫”的上访户,要予以正确引导。首先,要摆事实讲道理,告诉他们为什么没被识别为扶贫对象,引导他们认识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好日子要靠勤劳的双手去开创,而不应一心想着“揩油”“沾光”。其次,要在农村开展专题教育,发动群众评选先进、建立或完善村规民约约束落后,通过这些接地气的方式,营造一种“劳动光荣、脱贫光荣”的社会环境,引导群众自立自强、向上向善。

“红眼羡贫”引发农村出现不和谐苗头,也在提醒着我们,要适当调整扶贫工作方法方式。

要扶真贫,真扶贫。应当看到,“红眼”的直接诱因是扶贫政策礼包越来越大。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要及时纠正个别地方存在的过度扶贫倾向,比如把“住房安全有保障”升格成“住大房、住好房”,这样只会加剧非贫困户对贫困户的眼红和不满,加剧农村不和谐。当然,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投入,不可因此缩手缩脚,更不可盲目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

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扶贫关键小事。部分群众的“红眼羡贫”,跟他们耳闻目睹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继而引发心理不平衡不无关系。要加强对基层扶贫优亲厚友等不公平现象的处理,加大对扶贫领域贪污腐败的惩处。为完成脱贫任务短时间大量投入,导致群众对扶贫政策含金量的过高误判,引发心理失衡,影响社会和谐,这样的突击脱贫要避免。

(本文原题为《争当贫困户不可取》)

    责任编辑:周子静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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