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办:同意山西等四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中国政府网
2018-03-15 15:36
中国政库 >
字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国办函〔2018〕25号

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人民政府,质检总局:

你们关于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

二、试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提升标准化总体水平,为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质检总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适时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推广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

(原题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责任编辑:黎凡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