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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批租试点亲历者说⒂理论准备与前期研究

顾家靖 口述 徐建刚、王安德、严亚南 采访整理
2018-03-20 15: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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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恰是上海第一个面向国际招标的地块发标30年。

土地批租是国家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即将若干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给土地使用(经营)单位。土地批租对我国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由于此项改革在当时涉及诸多思想观念、理论和法律问题,为减少改革的阻力,确保试点工作能顺利进行,此项改革的研究决策与试点探索整个决策和实施过程,长期鲜为人知。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历时三年,对当年参与上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30余位决策者、实践者、参与者,逐一进行了口述采访,用当事人的所见所闻所为所感,努力还原这段鲜活的历史,相关采访成果最终结集为《破冰——上海土地批租试点亲历者说》一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经授权刊发该书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今天我们刊发的是上海土地批租试点亲历者顾家靖口述。

顾家靖

顾家靖

1947年11月生,浙江海盐人。副研究员。1978年2月考入复旦大学哲学系。1982年1月大学毕业后分配至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研究室工作。1984年10月,在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工作,历任宣传处、党宣处副处长,科教文处、区县处处长。1995年8月调文汇报社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99年5月兼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工会主席。

时间:2014年11月7日上午9:30

地点: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采访:徐建刚、王安德

整理:严亚南

徐建刚:今天很有幸请顾先生与我们一起回忆下您所参与的上海土地批租改革的研究和探索。王总是有心人,保存了很多当时改革的资料,对于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

王安德:市委党史研究室很重视,想把上海土地批租改革试点的过程列入史料搜集的范围。正好我当时有一些工作手稿,可以作为文字素材提供。

这项试点,从我的资料来看,是从市委这边开始发力的:1986年5月,市委研究室俞健召集,叫我去康办[注: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因位于康平路而被称为“康办”。]开会,主要是“研究香港、利用香港,振兴上海经济”研讨课题,当时就传达了胡启立和芮杏文同志的讲话。胡启立和芮杏文的讲话以及芮杏文的意见,总的意思就是要振兴上海、研究香港。

当时第一批搞了5个专题,研究香港、利用香港,发展上海经济问题调研课题。以后,这方面的研究就紧锣密鼓开展起来。市委研究室总抓,社科院重点参加,开始做研究。1986年6月11日,市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研究上海市的房地产问题,这是解放以后第一次市委常委会研究房地产问题。这以后,以俞健为主,主要抓研究香港、利用香港,发展上海的课题。这几个课题里,我参加的是地产组。地产组里有徐日清、俞健、蒋如高、俞汉卿、我,还有其他人。5月29日开始布置这件事情,到6月13日,俞健叫我和蒋如高局长去,说市委已经决定了要组织去香港考察,由曾庆红任顾问,夏克强是团长。

顾家靖:研究城市土地和地租问题,在此之前我们就开始进行了。我是1982年1月从复旦毕业后就到市委办公厅研究室工作的。1984年底,大约是12月下旬的样子,当时主持市委研究室工作的副主任陈扬同志把我和许一春同志叫到他的办公室,交待给我们一个任务,他说复旦有个叫张薰华的老师提出城市土地的地租问题,要我们去复旦拜访张薰华,和他谈谈,进一步了解他的意见。

当时我们接到任务后,首先有个感觉就是城市土地的地租问题,对我们国家来说不仅仅是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不仅仅是实践问题,在当时可以说是在政治上十分敏感的问题,它涉及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涉及国家宪法。

因为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地租是和土地私有权相联系的,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后,消灭了土地私有制也就从根本上消灭了地租。所有土地都是国家的、集体的,实行的是计划分配的体制。所以张薰华教授在理论上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地租问题是需要勇气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其次,我们也确实看到土地无偿使用带来很多突出的问题,比如需要土地的单位拿不到土地,不需要的单位却占据大量土地,土地名义上是国家的,实际上是单位控制着的。比如郊区农村,发展社队企业,大量圈走集体的土地,土地不值钱,浪费很严重;市区的国有企业要搞联营厂,就到农村圈地,谁给的地多就同谁搞联营;企业没有仓库,很多产品没地方放,城乡接合部的农民就出租土地,给企业做堆场,农民也不用种粮,靠租金过日子也挺好等。因此,在土地使用、管理上,当时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这不只是个理论问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当时,我们和张薰华教授并不认识,尽管我是复旦大学毕业的,但我是哲学系的,张教授是经济系的,给我们上《资本论》课的是洪远朋,也不是张薰华。因此,我们去之前,事先和经济系办公室的老师联系,并请他们帮我们约定时间。然后,我和许一春同志一起到了复旦。记得我们在经济系一楼一个很狭小很破旧的小会客室里,和张教授谈了一下午,主要向他了解有关土地问题和级差地租方面的情况。当时我们觉得张教授的观点很有新意,也很重要,在理论上有独到见解。于是,我们约请张薰华教授就他的地租问题的观点再写一篇文章,把他的观点阐述得更完整、透彻一点,张教授同意了。临走之前,张教授赠送了两本他写的《资本论(提纲)》给我们。大概在1985年1月,张教授把他写的《再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地租的必然性——兼论上海土地使用问题》的文章交给了我们。很快,这篇文章就刊发在我们市委研究室的《内部资料》上,并交换到北京。那时,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的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很快转发了张薰华的这篇文章。至于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在转发这篇文章之前是否直接和张薰华联系过,或让他再作些修改什么的,我们不是很清楚。

张薰华的文章经北京转发后,引起领导的重视。而我们市委研究室同时也组织了一个由陈扬同志主持的专题座谈会。在康平路165号32号楼研究室的一个会议室里,我们邀请了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所副所长徐日清、城市经济研究室主任邵纪泉、部门经济所所长助理孙恒志,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林佩瑛,市房地局地政处的俞汉卿,市农委政研室同志,市农业局土地管理处处长薛耀金,市计委市政交通处的许泽成,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梁华(她是研究计量经济学的),还请了静安区房屋经营公司的吴震国、田汉雄等。复旦大学方面,由张薰华带了几个学生与会,如朱强、宗平、李慧中和王战等,一共16位同志,大家一起讨论,畅所欲言。我和许一春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并对每位同志的发言进行录音。会后将录音整理成文,形成10多个单篇,分别刊发在市委研究室《内部资料》增刊上。印象较深的有3期,一期是许泽成的发言,[注:1985年3月,时任市计委市政交通处许泽成在市委研究室召开的级差地租和土地使用问题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建议开发房地产行业,开放房地产市场》的发言,经整理后刊发于市委研究室《内部资料》增刊第36期。]还有两期的名字记不清了。市委书记阮崇武、市长汪道涵在这3期简报上都作了批示,对这项研究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在刊发单篇的基础上,我就整个座谈会讨论情况整理了一个综合性的简报,题目是《要重视城市级差地租问题的研究》,刊发在市委研究室的《内部资料》上。

顾家靖与时任市委研究室副主任俞健(中)、市委研究室起草组组长陈全训(左)在康平路165号32号楼研究室主任的办公室旁的阳台合影。

1985年,上海正处于要大发展和怎么发展的关键时期。当时市委正在抓五大课题的调研,如发展第三产业、上海经济发展战略等。按理说,座谈会后,对土地问题的研究我们也应告一段落,因为这项工作主要涉及政府方面的工作。当时张薰华和我都想把这个问题继续研究下去,我向室主任陈扬(事后得知陈扬同志的工作即将调动)、俞健提出来,认为这个问题是非常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这项工作得到俞健同志的全力支持,于是我们组织有关人员继续研究下去。

俞健同志他一方面继续支持我们在城市土地和地租问题的理论研究方面要深入下去;另一方面在阮崇武、汪道涵的支持下,又组织政府部门的一部分同志去研究香港土地批租的操作问题,后来在土地局成立了批租办。大概是在1986年8、9月吧,俞健跟着曾庆红他们去香港考察,我和张薰华、蒋如高、俞汉卿一起上庐山,参加由城乡建设部、中国住宅问题研究会、武汉市房地产经济研究会联合举办的“中国城市土地经济问题研讨会”。研讨会集中讨论了城市土地的性质;城市土地必须有偿使用;征收城市土地使用费的依据;城市土地使用费的构成;城市土地使用费的分配与使用等问题。回来后,我就讨论会的情况写了一份题为《城市土地经济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的简报,刊发在市委研究室的《内部资料》增刊第48期上。

王安德:土地批租不是一步到位的,先要在理论上搞清楚土地的性质,然后就有了有偿用地的税费之争。我们当时算土地批租的底价、年限,最简单的算法就是从土地的税费贴现折算的,即根据50年、70年、90年的年限一共可以收多少,以这个贴现作为底价。批租的时候地价怎么才能不蚀本呢?就是按现在的标准收多少年,每年递增多少,50年算下来是多少,这就是卖一块地的底价。当时“争”有两种,一种是庐山会议时的“税”与“费”之争,是中央和地方的“税”与“费”之争;另一种是“房”与“地”之争,是谁来管土地有偿使用这件事之争。

在庐山参加全国土地问题会议时和上海与会的同志合影。(前排左起宗平、洪远朋;后排左起:邵纪泉、顾家靖、俞汉卿;后排右起:梁华、蒋如高)

徐建刚:张薰华教授后来有没有参加上海的土地批租工作呢?

顾家靖:好像没有。当时,我和张薰华商量决定将我们前阶段理论研究的成果整理成一本书,填补当时国内研究土地问题的理论专著的空白。我将这个想法对俞健说了,他非常赞同。因俞健很忙,这件事就由我代表他全权负责了。我们请张教授先搞了一个初步提纲,讨论后作了调整修改,然后组织召开了一个作者分工会。理论部分由张薰华自己负责撰写,他还另外介绍了两位研究生负责土地价格等方面的写作。因我在当时是负责联系理论界的,又联系过农委系统,人员情况比较熟悉,所以其余实际工作部分由我选择、组织作者撰写。后来在编写书稿过程中,张薰华又提出要增加香港土地问题和生态环境两个章节,并由他请作者。初稿完成后,由张薰华、俞健和我3个人负责看稿、修改和统稿,并和撰写者联系,最后定稿由张薰华、俞健两人看后敲定。之后我负责联系上海人民出版社。当时我们没有资金投入,经和出版社领导商议后,虽然得到支持,但要印刷5000本,得全由我们自己包销,没多少稿费,也没有什么版税,但当时大家都是心甘情愿作贡献的。书名是张薰华教授提出的,叫《土地经济学》,书的《后记》是我写的。其中记载:“土地经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合理使用土地的问题日益突出,土地经济理论的研究和运用也相应地摆到了重要的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组织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共同编写了《土地经济学》一书”,“参加《土地经济学》编写工作的有:张薰华、俞健、宗平、吴人坚、李吟枫、吴申元、朱强、张祖新、江家骅、赵天佐、柴锡贤、杨谋、邵纪泉、薛国屏、俞汉卿、孙仲彝、林佩瑛、顾家靖、甘长求、于瑞熹、李慧中”。

1987年,在《土地经济学》即将出版之际,我还写了一篇书评文章《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重要课题——简介〈土地经济学〉》,通过时任《文汇报》领导的贾树枚同志在《文汇报》上刊出,目的是推销这本书。

由张薰华、俞健主编的《土地经济学》一书封面

说实在的,我们不好说当时这项理论研究工作对今后上海大规模进行土地批租起到什么样的推动作用,但可以肯定地说,上海研究土地经济及级差地租问题在全国是首开先例的。《土地经济学》这本书也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第一本研究土地经济问题的理论书籍,而且它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高等院校的专业教学参考书。1987年这本书获得上海出版优秀奖。

王安德:现在看来,俞健组织研究的思路是很清楚的。一条线是搞理论研究;另一条线就是搞具体操作研究。

顾家靖:1995年4、5月,张薰华教授找我,要求我们市委研究室就他提出并参加城市土地和级差地租问题研究的情况出具一份证明。经室主任同意后,1995年5月6日,市委研究室给张薰华教授出了一份《关于张薰华教授提出运用级差地租有偿使用上海城市土地问题的情况证明》。

王安德:当时像曹建明、顾长浩、钱富兴等法学界、华政[注:当时华东政法学院的简称。]的一批人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因为牵涉到物权和宪法之间的关系。但是是什么激发了他们的思考呢?我想应该是张薰华教授等经济学家提出这个观点以后,他们从法学的角度,第一时间解释的是与租界的关系,后面深层次的是牵涉到物权,就是所有权中的物权。物权里面,其实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是国家的。那使用权呢?法学界所关注到的这个问题,已经是比较深层次的问题了。但是他们的文章大都是在1986、1987年以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一提出,生产要素中的土地问题就回避不了。我们原来的房子是国家统一建的,房管局是管分配房子的,后来变更为由职工所属系统分配房子。这时候房地产制度开始改革,房地产一改革马上就牵涉到土地的问题了。而张教授的文章就点到了核心问题:土地是有价值的,实际上是商品。在国家公有制的前提下,土地地权怎么解释呢?后来宗平和我、颜南海所写的一本书《地租理论及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应用》,就是在张教授理论的基础上说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及其应用。我们刚开始搞土地批租的时候,要找理论依据,就在他们的研究成果上找到了支撑。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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