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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院首次迎来两名女法官,均来自普通法地区

侯兴川/海外网
2018-03-22 13:49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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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外网3月21日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1日公布,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4位终审法院法官,其中包括任命英国最高法院院长何熙怡女男爵,及前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麦嘉琳,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特首林郑月娥形容首次有女性任终院法官,将是历史性一刻,相信社会各界都欢迎任命。

新获任命的两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图源:港媒)

据港媒消息,何熙怡1969年在英国取得大律师资格后,先后获委为英国高院及上诉法庭法官。2004年成为首位及唯一一位女上诉法院常任高级法官,并于2013年晋升英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再于去年成为院长。

麦嘉琳曾出任加拿大司法委员会主席,国家司法学院理事会成员及加拿大勋章咨询委员会委员等。2000年成为首位女性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去年12月15日退休。

如获任命,两人将会是终审法院首两位女性法官,而麦将是首位来自加拿大的非常任法官。

另外,林郑月娥也任命张举能为终院常任法官,邓桢为终院非常任法官。4人的任命将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正式任命。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有望首次有女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图源:港媒)

据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普通法。《基本法》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两人获任命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将包括14位来自英国、澳洲及加拿大的杰出法官。在聆讯及裁决上诉案件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由5名法官组成。由1997年7月1日以来,除了极少次的例外情况外,终审法院在审理实质上诉案件时,均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选出一名法官出庭聆讯。

(原题为《香港终院首次迎来两名女法官 均来自普通法地区》)

    责任编辑:文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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