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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丨从山东高考改革看全国高考改革走向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2018-04-04 16: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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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依据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而推进的新高考方案未触及核心问题。图为2017年6月8日,山东济南,山东省实验中学高考考点,家长们在考场外等待即将走出考场的考生。 东方IC 图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了《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这一试点方案的发布,标志着山东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山东是我国第二批进行高考改革的四个省份(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之一,其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是在上海、浙江高考改革试点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而制定的。因此,观察山东的高考改革方案,对理解接下来全国其他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有重要参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清晰认识我国高考改革的核心问题。

总体来说,山东高考改革方案更贴近学校办学的实际,解决了上海、浙江改革试点中“试出”的部分问题。但是,要评论改革方案可能起到的效果,还需要等另外一只“靴子”落地,这就是教育部今年2月提到的要发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高考改革的顺利推进,需要大学招生、培养改革配套。

山东方案的可取之处和待解难题

山东高考改革方案与上海、浙江方案最大的不同,体现在选考科目分值设计上。具体包括两方面。

一是选考科目的等级考部分分值为100分,纳入高考总分。而此前浙江和上海的高考选考科目分值设计,包括合格与等级两部分,合格部分为40分,等级部分浙江为60分,上海为30分,也就是说,纳入高考、真正进行竞争的分值为60分、30分(每个考生都会有基础合格分40分),这导致“3+3”后面三门科目受重视的程度下降,因为前面3门(语数外)总分为450,后面三门等级部分总分浙江为180,上海则只有90分。

这一问题在浙江、上海试点时就有人提出,选考科目的等级分应该为100分,只把等级分计入高考总分。计入总分的选考科目等级分分值过低,会导致除语数外之外的其他科目被弱化。山东高考方案对此进行了调整,考生先参加选考科目的合格考,通过合格考之后才能参加等级考,等级考分值为100分。

二是选考科目的赋分,和浙江、上海将等级考部分按3分分一档不同(上海将30分的等级分分为11个等级,A+对应70分,浙江将60分的等级分分为21个等级,第一等级100分),是先给学生按百分比赋等级(按正态分布分8个等级),然后把每个等级的学生,结合原始分所对应的百分比,再赋分,比如3%以前的学生等级为A,对应分值区间为91~100,10%到3%的学生等级为B+,对应分值区间为81~90。这减少了考生原始分相差一分,等级低一档,折合为分数就低3分的焦虑。

但是,以上调整能不能解决在浙江和上海新高考改革中出现的选物理科目学生偏少的问题呢?这是一个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这就需要等另一只“靴子”了。今年2月,教育部公布2018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到要发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之所以要发布这个指引,是因为在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试点中,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偏少。在浙江,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在所有7门选科中排第6位,在上海,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在所有6门选科中排第5位。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原因是等级赋分没有考虑不同科目的难度和选考学生的实力差别。高分学生选物理科目,导致中低分学生担心得不到高等级而不愿选物理,而中低分学生不选物理,也使高分学生“逃离”物理。另一方面原因则是高校专业提出的选科要求,没有经科学论证,不少高校为吸引更多学生报考,降低报考门槛,设置的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或者三门选一门,两门选一门即可报考,只提一门科目要求的很少。虽然选物理报考的大学专业面最广,但是,不选物理对报考影响也不大。

解决这一问题有两条思路。一条是改变等级赋分办法,可以对不同学科设置不同的等级赋分比例,比如将物理、历史科目的A等级提高2个百分点,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提出过这样的建议;另一条则是通过调整高校专业选科设置来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上海和浙江的高考改革已经在推进过程中,调整等级赋分办法不现实,去年年底浙江发布完善高考改革方案的政策,设置选考科目最低保障基数(物理科目为6.5万人),这属于“打补丁”,除此之外,就是设置高校专业选科《指引》,引导高校科学、合理设置选科要求。

舆论普遍期待,高校提出必选一门学科的专业应该增多,如果理工科专业的大部分都提出必须选一门物理,那么,选物理学生偏少的问题会得到有效改善。

山东的选考科目分值设计虽然进行了调整,但并没有考虑不同科目的难度和选考学生实力差异问题,整体的等级赋分框架并没有本质变化,如果高校提出的选科要求,还和浙江、上海之前的选科要求一样,选物理科目学生偏少的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因为等级考就100分,学生必然会考虑自己获得的等级能折合为多少分数计入高考。

因此,山东高考改革方案在推进时会有怎样的走向,要看《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以及高校对这一《指引》的具体落实。这是关键所在。如果《指引》对科目设置的要求改变不大,那么,山东高考方案在推进过程中,也会和浙江一样设置最低保障基数“打补丁”。

改革录取制度方能釜底抽薪

这也表明,高考科目改革的价值,最终受制于大学的招生改革。从根本上说,新高考设置的文理不分科、3+3选科组合、外语科目两次考(山东是听力两次考)、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从科目和内容改革角度,都是有新意的。但是,由于高校录取主要还是按3+3总分进行录取,因此,基础教育没有突破唯分数论,学校、学生和家长还是会追求3+3科目的高分,选科的博弈也由此产生。

前面提到山东的高考方案更贴近学校办学的实际,这个实际,就是学生、家长针对新高考的选科博弈。像3+3科目分值设计,因为前面3门分值高,后3门分值低,于是学校、学生对后3门的重视程度低。再者,选3本来希望给学生自主选择空间,但学生、家长选科时首要关注的是获得高的等级,因此,兴趣被置于一边。第三,3门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一方面是使不同科目的分值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则希望扭转“每分必究”、同一个等级赋一样的分数的状况,可是这种赋分方法,却让学生“逃离”难度大的科目,同时,在考试时原始分低一分,在计为等级折算为分数计入高考总分时却低三分,引发新的焦虑。还有,浙江新高考中,选考科目等级考给学生4次机会,可从中选2次,扩大学生考试选择权,可却带来选考博弈,有的学校在高一多开选考科目,以便抢跑道完成考试,再去攻语数外。

结合这些“实际”,调整的方案,就无外乎增加选考科目分值,调整等级赋分,以及减少选考科目考试次数,山东的调整思路正是如此,除分值、赋分方法进行调整外,选考科目只考一次,安排在高考语数外考试之后进行。

但这一“实际”,恰恰是高考改革需要突破的问题。为何会出现这些“实际”问题?是因为高考录取模式未变,是按考生的3+3分数进行排序,结合志愿录取,而且还把同分学生进一步按语数外文化科目分数、语数分数、外语分数、选考等级区分出不同名次,一科分数、等级低一分、低一级,就可能不被录取。这就让取消文理分科、扩大科目选择权、扩大考试选择权等方面努力的正面效应被消解了

要根本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改革录取制度。

简单来说,应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选科,自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进行评价录取,而非一省范围内所有学生排序录取。这样,考生会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学科,以及感兴趣的大学、专业,而不是为获得高分进行功利性选科,对待高中学习——纳入高考计分的科目重视,不纳入的就不重视,比如,综合素质评价,就没有多少学生真正关心。在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所有大学都独立录取,这既有利于大学招收适合本校的学生,也促进学生发展自己的个性、兴趣。如果全美各州学生不管怎么选择高中课程,都必须按一个统一规则排队,所有大学按学生的排名高低统一录取,那美国学生、家长的焦虑也会和我国学生、家长一样。

因此,一些地方依据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而推进的新高考对选考科目分值、等级赋分等进行调整,都未触及核心问题。核心问题是,新高考改革主要集中在科目改革,没有推进录取制度深入改革。完善高考改革方案,应该大力推进录取制度改革,要对目前已经推进的自主招生改革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进行升级。

目前这方面的改革,在上海、浙江已经进行的高考改革,和山东高考改革方案中均有,但是招生规模十分有限,而且,也和集中录取嫁接,因此,并没有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也难以引导基础教育走出功利的应试倾向。

通过招考分离实现大学自主招生

可以对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进行改革,按招考分离的原则升级。

具体而言,可在统一高考结束后,由大学自主提出统一考试成绩要求、科目要求,达到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可申请若干所大学,大学独立进行评价、录取,一名学生可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再进行选择。按照这一招生模式,独立录取的大学,可自主提出不同的科目要求,甚至有的专业不要外语成绩,因为是学校自主评价,不涉及统一排序问题,而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更减少志愿填报的博弈。

推进这样的改革,总会有人质疑会不公平,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首先,统一考试分数要求,可以保障基本的公平(如美国高校提出的SAT成绩要求);其次,各校不同的评价体系,关注学生除分数外的能力、素质,相对于分数公平,更有利于人才评价的全面公平;更重要的是,这是给学生更大的选择权,可拿到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选大学,这会促进学校进行深入改革,以教育质量和声誉吸引学生选择,不像现在,每个学生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大学没有被选择的压力。

上海新高考改革中的春季高考,已经推进招考分离,实行统一考试+学校自主测试的考试、招生制度,一名考生可以申请两所大学(专业),获得两张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事实表明,这完全可以公平、公正地实施。比较遗憾的是,春考录取人数还只有2000多人,且只有上海本地本科院校参加招生,如果能扩大名额,增加招生高校,会发挥更大的改革效应。

因此,怎样在录取制度方面探索实质性的突破,这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新高考改革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旭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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