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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批复指出,雄安新区要形成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城市风貌。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不能到处是水泥森林和玻璃幕墙。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原题为《雄安新区: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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