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新华视点 官方微博4月25日消息,根据当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我国拟设立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此举将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建设。
(原题为《我国拟设立上海金融法院》)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