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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出生5天即被遗弃,吸毒父亲当庭改口称愿抚养女儿

澎湃新闻记者 何颖晗 实习生 朱奕奕
2018-04-26 21:33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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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抚养女儿,出来后挣点钱,好好抚养女儿。”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询问,王某低声回答。

2016年,王某的女儿小卉(化名)出生五天即被送回了医院,因为她的妈妈病重,她的爸爸没钱养活她。

“我想她在江湾医院有人照顾的,跟着我也活不了。”王某离开医院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小卉,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妈妈在小卉出生一个多月后就去世了。日前,王某因涉嫌遗弃罪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4月26日下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此外,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的代理律师张玉霞处获悉,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已于日前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王某的监护人资格,法院已于4月25日正式立案。

弃置亲生女儿一年九个月后被抓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王某与女友在网吧相识,之后同居。2016年3月4日,女友在虹口区江湾医院生下女婴小卉(化名)。

此次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出院后不久,王某女友突发急症,王某遂携抱着小卉将女友送至江湾医院救治,同日,王某女友因病情危重需转院治疗,王某便将出生仅5天的小卉交由江湾医院暂时代为照护。当年4月,小卉的妈妈因抢救无效死亡,王某也失去踪迹。

江湾医院照护小卉期间,院方和公安机关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接回亲生女儿小卉,王某均未理会,也未曾主动探望、照料小卉,更未提供任何小卉所需的日常生活费用。无奈之下,2017年1月22日,江湾医院将小卉送往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进行临时看护。

直至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12月15日),小卉已被生父弃置长达一年九个月,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据此,检察机关以遗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王某到案后曾表示,他和小卉的妈妈都吸过毒,同居生下小卉,他生活很困难,想等有钱了再去接孩子。

据承办检察官透露,在批捕阶段,王某曾表示不想放弃对小卉的抚养。而到了之前的起诉阶段,王某又改口称:“想通了,觉得小孩跟着自己日子也不会好过。还是想给小孩一条生路,如果有好的去处,我就放弃对她的抚养,让她有好的归宿。”

当庭表示愿抚养女儿

4月26日庭审当天,王某的态度再次发生了变化,当庭表示自己愿意抚养女儿,等自己出去后会挣点钱,好好照顾女儿,“让女儿多读点书,多学知识,报效祖国。”

从女友出事到自己被抓,近两年的时间王某究竟在做什么?面对公诉人的询问,王某迟疑了一会儿,称近两年自己一直情绪低迷,“什么都没干”,连得知女友去世,也是在自己被公安机关抓捕后,由民警告知这一消息。

当被问到是否对女友的死活不管不顾时,王某低声表示了否认,声称自己曾经努力四处筹钱,但最终也没筹到什么钱。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来自江湾医院、公安机关、相关证人的多份证据,控辩双方对王某进行了交叉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意见书证实了王某是女婴小卉的生物学父亲。

还有证据显示,江湾医院曾多次联系王某接回女婴,王某曾回应过两次,表示要接回女儿,但是最终从未探望照顾,也没有提供过任何物质照料。

检察机关出具了一份王某银行卡的资金来往记录,从2017年4月到12月,银行卡出现多次交易记录,通过支付宝等方式转进转出。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作为身体健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儿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认为,王某事出有因,处于两难境地。首先女友怀孕期间,平日生活费由王某打零工独自承担,女友重病又是一个重大打击。其次,王某本人父母离异多年,父亲不知所踪,母亲已经无力照顾王某的女儿,即使回到老家也无处可归。最后,女儿仅仅出生5天,在这样的状态下,王某无法兼顾工作和照顾孩子。

法庭主要围绕王某在院方要求其接回女儿时的回应态度、有否对亲生女儿进行过探望或提供过生活费用、本人当时经济与生活状况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后,王某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徐晓阳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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