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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群︱五行占:鱼孽之众逆同志

俞晓群
2018-05-25 16:36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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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五行志》曰:“寒气动,故有鱼孽。雨以龟为孽,龟能陆处,非极阴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孽也。”此为“水生变”及“听之不聪”所致。《汉书·五行志》有“鱼孽”数例:

其一,史记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刘向以为近鱼孽也。是岁,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于临洮。明年有嫪毐之诛。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其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至于二世,暴虐愈甚,终用急亡。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其二,武帝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群斗。是岁,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

其三,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

其四,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后汉书·五行志》有“鱼孽”一例:

灵帝熹平二年,东莱海出大鱼二枚,长八九丈,高二丈余。明年,中山王暢、任城王博并薨。

《晋书·五行志》及《宋书·五行志》有“鱼孽”二例:

其一,魏齐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鱼集于武库屋上,此鱼孽也。王肃曰:“鱼生于水,而亢于屋,介鳞之物,失其所也。边将其殆有弃甲之变乎!”后果有东关之败。干宝又以为高贵乡公兵祸之应。二说皆与班固旨同。

其二,武帝太康中,有鲤鱼二见武库屋上。干宝以为:“武库兵府,鱼有鳞甲,亦兵类也。鱼既极阴,屋上太阳,鱼见屋上,象至阴以兵革之祸干太阳也。至惠帝初,诛杨骏,废太后,矢交馆阁。元康末,贾后谤杀太子,寻亦诛废。十年之间,母后之难再兴,是其应也,自是祸乱构矣。”京房《易传》曰:“鱼去水,飞入道路,兵且作。”

《南齐书·五行志》有“鱼孽”二例,并注道:“《传》曰:极阴气动,故有鱼孽。鱼孽者,常寒罚之符也。”

其一,永明九年,盐官县石浦有海鱼乘潮来,水退不得去,长三十余丈,黑色无鳞,未死,有声如牛。土人呼为海鷰,取其肉食之。

其二,永元元年四月,有大鱼十二头入会稽上虞江,大者近二十余丈,小者十余丈,一入山阴称蒲,一入永兴江,皆暍岸侧,百姓取食之。

《隋书五行志》有“鱼孽”五例,举三例:

其一,梁大同十年三月,帝幸朱方,至四堑中,及玄武湖,鱼皆骧首见于上,若望乘舆者。帝入宫而没。《洪范五行传》曰:“鱼阴类也,下人象。又有鳞甲,兵之应也。”下人将举兵围宫,而辟睨乘舆之象也。后果有侯景之乱。

其二,齐后主武平七年,相州鸬鹚泊,鱼尽飞去而水涸。《洪范五行传》曰:“急之所致。鱼阴类,下人象也。”晏子曰:“河伯以水为国,以鱼为百姓。”水涸鱼飞,国亡人散之象。明年而国亡。

其三,后周大象元年六月,阳武有鲤鱼乘空而斗。犹臣下兴起,小人纵之而斗也。明年帝崩,国失政。尉迥起兵相州,高祖遣兵击败之。

    责任编辑:饶佳荣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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