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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川教育集团及抚州市实验学校学区范围敲定!

抚州发布
2018-06-05 15: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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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 记者 游中堂  报道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2018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6月5日正式出台。

临川教育集团三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均为600人。市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600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900人。

主要目标

2018年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就近划片优先与兼顾教育公平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严格实行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与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依法合规平稳有序。

招生原则

(一)就近优先原则。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原则。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格禁止招收择校生。

(三)阳光招生原则。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四)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2018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抚州一中600人,临川一中600人,临川二中600人。

招生对象

学区内符合就近优先入学条件和由电脑派位产生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

2018年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二中招生采取学区内就近优先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按照就近优先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就近入学;第二阶段,实行电脑派位入学。用招生计划中安排就近优先入学后的剩余学位,对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依据报名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如无剩余学位,则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1.学区范围(附学区示意图)

   抚州一中

东:东岳观路(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和杨打渔地段,不含洲学岭、下沿河路、泰山背地段);六水桥路(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六水桥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环城北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若士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大公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西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学府路(原环城西路)与若士路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若士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北侧门牌);东岳观路与大公路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大公路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学府路与若士路交汇处至学府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东侧门牌)以东地段。

北:环城北路与学府路交汇处至环城北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以南地段。

   临川一中

老校区片区

东:玉茗路与临川大道(原桥东路)交汇处至玉茗路与建设路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建设路与玉茗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中兴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北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中兴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至中兴路与临川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东地段。

北:临川大道与中兴路交汇处至临川大道与玉茗路交汇处(含杨林村、曾湾、万寿宫、饶博新村)以南地段。

新校区片区:

东:才都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至才都大道与临川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学府路与才都大道交汇处至学府路与广场东路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广场东路与学府路交汇处至广场东路与临川大道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东侧门牌)以东地段。

北:临川大道与广场东路交汇处至临川大道与才都大道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南侧门牌)以南地段。

    临川二中

东:玉茗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至玉茗路与抚八线(329国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抚八线(329国道)与玉茗路交汇处至临川特大桥东头(只含本路段街道北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中兴路与建设路交汇处沿宜黄河东岸至临川特大桥东头以东地段。

北:建设路与玉茗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中兴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南侧门牌)以南地段。

2.对口生源学校

⑴抚州一中对口生源学校:临川三小、临川四小、临川实验小学、临川六小、临川八小、临川九小、临川十小、临川十一小、临川十二小、临川十三小、洋洲小学、抚州一中实验学校。

⑵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对口生源学校:临川一小、临川二小、临川五小、临川七小、河东小学。

3.入学条件

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连续满六年(从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即从2012年8月31日起),且具有对口生源学校电子学籍(不含2018年4月30日后转入)的小学毕业生。认定材料:户口簿、学籍材料。

市委、市政府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学校征地拆迁户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学对象。根据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发〔2017〕22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升级意见》(抚发〔2015〕1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认定材料:户口簿、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征地拆迁户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证明材料、学籍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前。

4.实施时间步骤

⑴信息采集。6月10日前,由市区两级中招办、生源学校共同对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审验。

⑵资格审核。6月25日前,由市区两级中招办联合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⑶名单公示。7月10日—16日,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在招生学校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汇总报区中招办,经市区两级中招办联合复核后确定。

1.派位学位:学校招生计划数减去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数的差额为电脑派位学位数。

2.对口生源学校

⑴抚州一中对口生源学校:临川三小、临川四小、临川六小、临川八小、临川九小、临川十小、临川十一小、临川十二小、临川十三小、临川实验小学、洋洲小学、伟星小学、抚州一中实验学校。

⑵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对口生源学校:临川一小、临川二小、临川五小、临川七小、河东小学、河西小学、临川第一实验学校。

3.入学条件

具有对口生源学校电子学籍(不含2018年4月30日后转入)的小学毕业生。认定材料:学籍材料。

4.填报志愿

市中心城区生源学校学生可对口填报抚州一中;上顿渡城区生源学校学生可对口填报临川一中或临川二中。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多填无效。

5.实施时间步骤

⑴信息采集。7月17日前,临川区、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划定的区域组织各小学报名并填报志愿,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同时做好小学毕业生信息的电子录入工作。

⑵资格审核。7月20日前,市区两级中招办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联合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参加电脑派位。

⑶名单公示。7月20日—26日,在生源学校和相关媒体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汇总交区中招办,经市区两级中招办联合复审确定。

⑷电脑派位。7月29日前,由市教育局对审核合格名单进行汇总,当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直接录取;当合格人数大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组织,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等人员参与, 公证员现场公证,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

⑸公示结果。7月29日—8月4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招生学校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的就近优先入学名单、电脑派位入学名单进行最后审定,由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入学通知书。

主要目标 

2018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就近划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严格实行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与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原则 

(一)就近优先原则。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原则。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格禁止招收择校生。

(三)阳光招生原则。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四)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2018年小学一年级指导性招生计划为600人,初中一年级指导性招生计划为900人(含市实验学校本校直升生)。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学区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学区内符合就近优先入学条件和由电脑派位产生的小学毕业生。

东:王安石大道与伍塘路交汇处至惠泉路与伍塘路交汇处;惠泉路与园纵二路交汇处至迎宾大道与园纵二路交汇处;迎宾大道与金巢大道交汇处至五峰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五峰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以西地段。

南:园纵二路与惠泉路交汇处至伍塘路与惠泉路交汇处; 伍塘路与王安石大道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王安石大道交汇处; 赣东大道与钟岭大道交汇处至凤岗河与钟岭大道交汇处以北地段。

西:王安石大道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钟岭大道与赣东大道交汇处;钟岭大道与凤岗河交汇处至迎宾大道与凤岗河交汇处;迎宾大道与玉茗大道交汇处至南门路与玉茗大道交汇处以东地段。

北:园纵二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至金巢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金巢大道与五峰路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五峰路交汇处;赣东大道与南门路交汇处至玉茗大道与南门路交汇处;玉茗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至凤岗河与迎宾大道交汇处(不含抚州高新区第二小学学区)以南地段。

以上各路段均只含东南西北包围区域街道内侧门牌。

小学一年级招生

1.入学条件

⑴第一类: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认定材料: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⑵第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区内购房并入住(户籍迁入和购房入住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前)。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⑶第三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同一户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未购房,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入住(户籍迁入和购房入住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前)。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

2.入学办法

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全部安排入学;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按资格类别顺序依次安排入学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安排到同一类别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在同一类别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安排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市委、市政府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学校征地拆迁户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学对象,根据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发〔2017〕22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升级意见》(抚发〔2015〕1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认定材料:户口簿、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征地拆迁户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证明材料、学籍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前。

3.实施时间步骤

⑴组织报名。7月10日—20日,接受适龄儿童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实验学校报名登记。

⑵资格审核。7月25日前,由学校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将优先入学报名登记表随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⑶名单公示。8月5日—11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市实验学校和相关媒体公示就近优先入学拟录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籍、房产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实验学校汇总报市教育局终审确定。

⑷办理录取。8月1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就近入学名单进行最后审定,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入学通知书。

⑸统筹入学。8月15日前,对学区内超出市实验学校招生计划数未安排入学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临川区、高新区安排到其它学校免试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

采取就近优先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按照就近优先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入学和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第二阶段,实行电脑派位入学。用招生计划中安排就近优先入学后的剩余学位,对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依据报名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如无剩余学位,则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⑴入学条件

①第一类:市实验学校本校直升生:具有市实验学校电子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认定材料:学籍材料。

②第二类: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连续满六年(从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即从2012年8月31日起),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不含2018年4月30日后转入)的市中心城区(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认定材料:户口簿、学籍材料。

③第三类: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或学生在学区内购房并入住(户籍迁入和购房入住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前)。认定材料: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两个月的水电费发票、学籍材料。

⑵入学办法

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全部安排入学;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按资格类别顺序依次安排入学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安排到同一类别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在同一类别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安排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市委、市政府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学校征地拆迁户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学对象。根据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发〔2017〕22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升级意见》(抚发〔2015〕1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认定材料:户口簿、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征地拆迁户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证明材料、学籍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前。

⑶实施时间步骤

①信息采集。6月10日前,由市区两级中招办、生源学校共同对符合第一、二类入学条件的生源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审验;6月25日—30日,符合第三类入学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市实验学校就读,可到该校报名。市实验学校做好学生基本信息登记采集审验。

②资格审核。7月5日前,由市区两级中招办联合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③名单公示。7月10日—16日,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在市实验学校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户籍、房产、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交市实验学校汇总后报市中招办,经市中招办复核后确定。

⑴派位学位:学校招生计划数减去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数的差额为电脑派位学位数。

⑵对口生源学校

临川三小、临川四小、临川六小、临川八小、临川九小、临川十小、临川十一小、临川十二小、临川十三小、临川实验小学、洋洲小学、伟星小学、抚州一中实验学校。

⑶入学条件

具有对口生源学校电子学籍(不含2018年4月30日后转入)的小学毕业生。认定材料:学籍材料。

⑷填报志愿

对口生源学校学生可填报市实验学校,已填报市实验学校志愿的学生不得再填报其他学校。

⑸实施时间步骤

①信息采集。7月17日前,临川区、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划定的区域组织各小学报名并填报志愿,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同时做好小学毕业生信息的电子录入工作。

②资格审核。7月20日前,市区两级中招办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联合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参加电脑派位。

③名单公示。7月20日—26日,在生源学校和相关媒体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汇总报区中招办,经市区两级中招办联合复审确定。

④电脑派位。7月29日前,由市教育局对审核合格名单进行汇总,当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直接录取;当合格人数大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组织,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等人员参与, 公证员现场公证,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

⑤公示结果。7月29日—8月4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市实验学校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的就近优先入学名单、电脑派位入学名单进行最后审定,由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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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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