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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论】深圳房改:房住不炒,民生优先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98房改”20周年。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深圳是住房市场化、货币化改革最先开始的城市,全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第一笔按揭贷款、第一家物业公司都是在深圳诞生的。
率先启动“二次房改”,彰显深圳的魄力与担当,说明深圳改革的勇气和劲头丝毫不减当年。这既是深圳破解自身发展困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探路的应有作为。
房住不炒、民生优先,是此次深圳房改的根本导向。此次深圳“住房新政”的最大亮点,是住房供给结构的重大调整,保障性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与市场商品住房的比例设定为6:4,虽未达到新加坡8:2的水平,但已超过香港5:5的比例。
保障性住房占比达6成,突出了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民生属性,有利于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政策精神,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体现了政府对住房公共产品属性的认知,以及对保障全体市民住有所居社会责任的铁肩担当。同时,此次深圳“住房新政”对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重点面向的对象、租售的面积、租售的价格都有明确规定,并且进一步扩大了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有利于通过房改对纯市场化模式进行纠偏,从而更好地解决高房价带来的社会问题。当然,这对地方财政和政府管理治理能力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与考验。
值得注意的是,对纯市场化模式进行纠偏,并不是放弃市场化方向,也不是重回福利分房时代。“98房改”的市场化方向没错,只不过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在房价野蛮生长的情况下,政府的调控措施和兜底保障显得尤为必要。此次深圳的房改方案,是力争在市场运作与政府保障之间寻求平衡,找到一个最佳结合。
比如,政策性支持住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年限达到后进入市场流转的,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既防止政策套利,也为市场化流转预留了一定空间。同时,对于市场商品住房将继续严格实施调控政策,引导社会投资关注实体经济发展,从而更好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心安处是吾乡。正确处理住房经济属性和民生属性的关系,把民生属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加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改革方向是对的,只是还有不少问题待解。比如,城中村是深圳承载租住需求主要载体,也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重点难点,如何解决城中村的消防治安隐患和居住环境问题,落实好“租购同权”问题,很多人在关注。探索城际合作住房供给时,如何打通城市间快速轨道交通的通勤连接,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高效互联,也是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
内容来源: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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