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今天,“微访谈”栏目解答了这些与肇庆市民息息相关

2018-06-20 22: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室和肇庆发布编辑部联合主办的“2018年市直单位微访谈”栏目,围绕低保救助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相关问题,在线解答了市民热切关注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

与各位市民息息相关的常见问题,

一起来看有没有你关心的?

低保、救助

上周,我市公布了

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

与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如何申请低保救助?

我市从2017年9月开始对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已全部实行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家庭核对信息系统和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进行办理。具体办理程序

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救助信息系统核实户籍、家庭财产、家庭收入符合条件,上门核查、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整个流程21个工作日,包括7天公示)。

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可享优待

2如何申领高龄老人政府津贴?

申请人应在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之月的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和身份证不一致的,以身份证为准);1寸彩色相片3张;《肇庆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发放标准

从2011年10月起,

端州区、鼎湖区、

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

◆ 80至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

◆ 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

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

◆ 80至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元。

◆ 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

◆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

注:需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才能申领高龄老人政府津贴。

3我市老年人享有何种优待?

◆ 我市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进入国有、非国有或承包经营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文化宫、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艺术馆、展览馆,购票或办理门票卡享受半价优惠。

▲吴勇强摄

◆ 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免费进入上述各场所。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在各类停车场停放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免收保管费,进入体育场馆、影剧院等收费的文体活动场所享受半价优惠。

◆ 外地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享受免费进入本市内各类旅游景区、景点优惠。

◆ 外地年满60周岁以上不满70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关于残疾人、老年任等特困低保对象

4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别困难的低保对象有没有增加救助金额政策?

我市对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行:

◆ 对“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在享受全额低保金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元。

◆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达一、二级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 对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经劳动保障部门或有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证明完全丧失或绝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员,以及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艾滋病等严重疾病且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家庭成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 对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10元。

◆ 对丧偶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或在读子女,每人每月增发10元。

军 人

5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涉核人员在医疗方面享受怎样的优惠待遇?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五老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参合率100%。

在此基础上,我市对上述对象按不同类别不同标准,由当地政府再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助和门诊补助。具体的医疗保障以当地出台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为准,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有关政策。

婚姻登记

6一方是端州户口,一方是德庆户口,能在端州登记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照。

7如果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华侨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