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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才拘3天就被放:陕西一镇政府给法院发函称涉及社会稳定

华商报
2018-06-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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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常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后,陕西安康市岚皋县法院对老赖司法拘留15天。在老赖被拘的第3天,常先生给法院赠送了“秉公执法主持公道”锦旗后,在县城的马路边看见了老赖。

镇政府给法院发公函当天,拘了3天的老赖放了

6月19日,常先生说,2015年1月,他与陈某因股权转让发生纠纷,遂向岚皋县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3月,岚皋县法院判决被告陈某给付他股权转让金460万及利息,但陈某一直未履行。

今年1月,常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岚皋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但陈某仍未履行义务。6月13日,岚皋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岚皋县民主镇,将欠钱不还的陈某抓获,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常先生说,6月15日,在陈某被司法拘留的第3天,岚皋县民主镇政府给法院发的“民政函(2018)17号”关于坤河地产涉及社会稳定情况的说明上有“坤河地产属民主镇下河坝异地脱贫搬迁安置点承建商,法人代表陈某……目前正在处理债务纠纷,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请法院考虑社会稳定问题”等字样。

对于这份公函的真实性,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民主镇党委书记吴明刚及镇长王兴波,均得到证实。

华商报记者从岚皋县警方核实,岚皋县看守所是在6月13日收押的陈某,15日看到法院相关手续后将陈某释放了。

法院:综合考量后决定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在岚皋县法院官方微信平台上,还发布了《老赖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拘留》以及《一面红锦旗赞法院“强制执行”》的文章,其内容均与老赖陈某欠钱不还有关。

“收了我送的锦旗当天,法院又把人放了,我事先还不知道,真是打脸啊!”常先生说。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镇政府为何要给县法院发公函?

民主镇党委书记吴明刚在电话中说,镇上给法院发函,主要是说明陈某目前所涉及问题的相关情况,请法院考虑社会稳定问题,其他问题则要去法院了解。

6月19日下午,岚皋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叶文玉说,拘留陈某是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及申请人的申请来强制执行的,拘留陈某后,民主镇政府给法院来了函,法院随后了解到陈某确实债务缠身,其公司承建的民主镇下河坝异地脱贫搬迁安置点工程正在收尾,而其公司也处于破产审查之中;另外陈某认错悔过态度积极,还提供了一个别人欠他100多万债务的信息,目前这个债务正在诉讼当中。

“法院综合考量后决定,提前解除对陈某的司法拘留,以方便其所涉及问题的全面协调解决。”叶文玉说。

律师:政府有变相干预司法公正的嫌疑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法院强制执行是基于常先生的执行申请,而常先生的执行申请是基于生效判决,若要变更强制措施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就本案而言,首先被执行人陈某要与申请执行人常先生沟通,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还款或签订还款计划等,要有一定的实际履行行为,然后法院才能考虑其他问题。

“法院只考虑其他如政府公函、陈某的其他债务等问题,未与常先生就执行进行沟通就解除拘留,显然程序违法,涉嫌滥用职权。”

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平认为,民主镇政府若要认为法院的司法拘留不妥,会影响政府相关异地脱贫搬迁安置点工程收尾,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由法院来审查办理,政府直接向法院就案件执行发去有倾向性的公函,客观上会影响法院独立办案,有变相干预司法公正的嫌疑。

(原标题:法院收到镇政府公函,被处拘留15日的老赖3天就放了;法院:提前解除拘留是综合考量后的决定;律师:法院执行程序违法,涉嫌滥用职权)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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