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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陷“校园贷”被骗约16万,检法联手弥补九成损失

孙海华/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2018-06-27 19:38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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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他人谎言,以为网络刷单就可以赚取提成、补贴生活,没想到却掉进了“校园贷”圈套,12名大学生先后被骗走16万余元。日前,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努力追赃、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申请司法救助,12名受骗大学生近90%的损失得到弥补。

据了解,设下“校园贷”骗局的被告人金某大学毕业不久,由于生意失败、家人病重,产生了诈骗他人钱财的念头。通过互联网,金某冒充网络借贷平台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介绍兼职,只要在借贷平台上通过贷款来帮助平台“刷单”,就可以拿到返还的10%提成。同时承诺,金某本人会通过后台,配合进行贷款订单的取消操作,大学生们无需还款。

12名大学生轻信了金某的说法,按照其要求,进行了贷款申请,或将个人全部身份信息等提供给了金某。利用这些信息,金某在“玖富”、“分期乐”、“优分期”、“花无缺”等多个网络贷款平台肆意贷款。

之后,12名大学生陆续收到还款信息,又找不到金某,才意识到上当受骗。这些被骗学生,多是来自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贫困学生,被骗后,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一直将“追赃”作为工作重点。在与公诉机关、侦查人员齐力查明金某资产以及诈骗资金流向的同时,多次与金某父母联系,通过辩护人反复向金某本人和其家属做工作,最终追回赃款4.5万元。得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为受骗学生申请了司法救助后,未央区人民法院立即响应配合,最终,10万余元的司法救助款顺利获批。

最终,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在为受骗大学生举办的案款发还仪式上,法官寄语受骗大学生:不要因这件事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今后要擦亮眼睛、甄别好坏;正确对待得失,虽然因被骗蒙受损失,但同时收获了教训;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为鉴,始终坚守做人底线,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原标题《12名大学生身陷“校园贷”被骗16万余元,检法联手弥补九成损失》)

    责任编辑:李思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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