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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执行】破解执行难 法院在行动

2018-07-04 17: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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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逃匿,

人难找、

财难寻,

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

裁判文书变成“真金白银”

  执行法官天南海北找被执行人,

说走就走,来去匆匆。

执行工作超出想象,

执行法官百味杂陈。

下面,小编带你走进法院执行那些事儿……

中牟法院:拿孩子做挡箭牌拒执被拘   执行员代看护感化失信被执行人

6月27日早上5点多,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高某家中已经热闹起来,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张洋洋带着2名法警和1名书记员就在这家院里等着女主人。在看着她给孩子做好饭,把两个大点的孩子送去上学后,执行员说明了来意。

2017年10月,高某和丈夫因向孙某借款1万元未如期还款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依然未履行,今年5月12日,孙某向中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员张洋洋承接案件后,经过网络查控没能发现被执行人高某和其丈夫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只得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执行,经过执行员走访调查,得知高某丈夫在外地打工,有收入来源,她带着三个孩子在家里生活。

5月16日,当执行员张洋洋趁着周末到高某家中做工作,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时,高某不但拒绝还款,还利用三个未成年孩子,不停哭闹,为了减少对孩子的不良影响,执行员决定先离开,再找机会采取措施。

6月27日一大早,执行员一行再次来到高某家中,为了不打扰孩子们的正常生活,他们一直等到两个孩子上学之后,仅剩下高某和一个未入学的孩子,在高某依然不配合执行,试图再次利用五岁的小儿子做“挡箭牌”情况下,执行干警们决定对高某采取强制措施,特意前往的一名女书记员一边哄着孩子玩,另外两名法警将高某拘传至法院。

执行员张洋洋安排书记员看护好孩子,然后通过村委联系孩子爷爷到被执行人家中,孩子问题安排妥当后,执行员张洋洋又赶回执行局,继续做高某工作,直到中午12点多,高某的两个孩子都已放学,她提出要回家照顾孩子的要求,于是执行员和书记员通过手机视频,让高某和孩子们对话,“妈,有个阿姨在咱家带弟弟呢,你快回来看看吧。”看到孩子们平安无事,小儿子还开心地吃着法院工作人员准备的食品,高某很感动,马上打电话让自己的朋友将1万元欠款送到法院,然后踏踏实实地回了家。

次日,申请人孙某来到执行局领款的同时,向执行员张洋洋送上了印着“一心为民、办案神速”的锦旗,表示感谢。(中牟法院:黄芳 张洋洋)

新郑法院:强化执行宣传 打好攻坚执行组合拳

“高队长,你看我这欠款已经还上了,朋友圈失信曝光的信息帮我下了吧!”7月2日上午,一起借贷纠纷的案件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到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归还了3万元的欠款,同时希望法院尽快把自己从失信“黑名单”里面撤下来。

    新郑市观音寺镇申请执行人李某出借给同村被告张某现金2万元,张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李某将张某诉至新郑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李某支付借款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归还欠款,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张某被新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曝光。

    自从张某因为失信被曝光,上了新郑市“平安新郑”微信公众号,就成了朋友圈里面的“名人”,现在只要张某一出门看到熟人在对自己微笑,他就琢磨对方是不是在微信公众号里面看到了自己被曝光的信息,搞得是吃不好睡不好的,挣扎到最后,为了面子,最终张某主动联系了新郑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履行了义务,归还了欠款。

    说到因迫于新闻舆论压力,被在社会各新媒体平台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为了“面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归还欠款的被执行人,新郑法院执行局执行攻坚三队队长高昭介绍,从上周五到现在,他已经有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今年以来,新郑法院为打赢执行攻坚这场战役,强化执行宣传,广泛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渠道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曝光力度,大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舆论效果。(新郑法院:左世友 王利)

中原法院:被执行人躲债到山中  执行员多次蹲点现场抓获

“人找到了?”

“在山上找到了。”

“当场和解,在写协议,申请人撤案,执行费已收到!”

这一段文字是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黄国华与执行员张建华的微信聊天记录。7月1日下午,执行员张建华通过多次摸排、蹲守终于找到藏匿于山中的被执行人姜某,最终他与申请执行人贾先生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姜某与妻子吕某以其夫妻二人开办的河南某建材公司的名义向申请执行人贾先生借款100万元,约定月息2%,借款时间1年。借款到期,贾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姜某、吕某及其二人开办的建材公司起诉至法院。2018年4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姜某、吕某及建材公司共同偿还贾先生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姜某夫妻拒不履行义务,贾先生向中原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员张建华依法以公告方式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过网络查控也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张建华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得知姜某除了判决中的公司外,还有两个石子厂在荥阳的某山区内。

为了尽快找到被执行人,张建华继续进行调查、走访、摸排,最终锁定石子厂的位置,通过蹲点,成功在7月1日下午找到被执行人姜某。

在双方的话语中,张建华得知申请执行人贾先生的女儿急需一笔钱做换肾手术,其老母亲也卧病在床。张建华便对姜某进行现场教育:“老贾在你缺钱的时候帮助了你,现在他家中出现变故,不要求你额外帮忙,你至少把欠人家的钱还了,这不过分吧?”姜某无奈道:“因为环境治理,我的公司也运营不畅,我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我也认识到我所做的事情不对,这样吧,你看我能不能分期还款?”经过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姜某现场先支付5万元,余款分3次于9月30日前全部还清。

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姜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悔过书,申请执行人贾先生也表示谅解,张建华这才将手铐分开。他郑重对姜某说:“你一定要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来执行,否则下次我再来找你,可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了!”姜某惭愧地说:“我已经充分认识到我的错误了,躲在山上吃不好睡不好,法官您放心我一定改正,保证按期还款!”(中原法院:穆童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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