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教育部清理1453个超期科研项目:追回经费并追究责任

中国青年报
2018-07-10 07:44
教育家 >
字号

7月7日,教育部社科司官网发布 " 通知 " 称,将对研究超期未完成的1453个项目进行集中清理。不仅追回已拨经费,还要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再报。

清理的范围是:2013年社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2 年。

被撤销项目将追回经费,责任人3年不得申报

通知规定,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申请结项,并提交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若有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责任人须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在线审定,且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需要注意的是,凡被撤销的项目:

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

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

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教育部社科司提醒,将于年底公布本次项目清理情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原标题《教育部清理1453个科研项目,被撤项目还将追回经费》)

    责任编辑:李思文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