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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参书含穿山甲不当内容,绿会致函后出版社紧急修改

2018-07-12 21: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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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绿会志愿者反映广东省一教参课本中明确将穿山甲列为“药品”,且没有任何应当保护穿山甲的内容。为此,绿会委托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张捷律师,就相关教材内容问题,向广东省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函。

律师函中提到: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食用捕杀,2014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正式将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列为极度濒危等级,同时其余6种穿山甲也均定为濒危等级;穿山甲的八个种也全部被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I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面临灭绝。

由于误认为吃穿山甲具有滋补作用,全世界几乎所有被杀害的穿山甲在中国被当做食物或药物消费。广东省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内独家教材发行商,负责发行省内所有的中小学教材。在该公司发行的由教育科学出版社(简称教科社)出版的小学《科学》教师用书中,明确将穿山甲列为“药品”,且没有任何应当保护穿山甲的内容。

此教学用书,对于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使其形成终生记忆,认为穿山甲就是一种可以食用的动物,此《科学》教材对于对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已经产生无法弥补的负面影响。为维护生态、保护环境,建议在两个月内修改广东省内发行的小学科学教材中有关穿山甲的内容。

广东省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绿会的律师函后,高度重视,于7月10日由教科社作出函复,表示“教科社出版的《科学》六年级上册中提到药品里有穿山甲,因穿山甲是国家保护动物,将其列为药品不妥。”,“经认真核实后,马上对教科书和相关教师用书进行了修改,”并明确表示“下次重印时,教科社和相关教师用书中将不会再有前述内容”。函称:现教科社在2018年秋季的教科书和相关教师用书中均已删除了前述不妥内容。律师函中所涉教师用书中的问题已经改正,感谢绿会对教科社工作的关心和帮助!

文/小白 审/Sophia 编/Angel

(原标题《小学生教参书含穿山甲不当内容,绿会致函出版社促其整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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