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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31名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法院责令转校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文恒
2018-07-19 17: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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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孟母三迁,今有择校而居.....我们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样也要维护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近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向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发布“公开信”,提醒“老赖们”: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其子女无法就读区内高收费私立学校。

7月19日,顺德区法院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今年1月、3月,该法院对外公布两份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公告,共涉及被执行人866人,并通报全区86家高收费私立学校,目前已查实有31名被执行人的子女31人就读于区内高收费私立学校,法院已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责令其转校。

“老赖”子女禁止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月6日、13日,顺德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顺德区人民法院”两次发文,向“老赖”喊话: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其子女将无法就读区内高收费私立学校。

据上述文章,近期,顺德区法院已向区教育局及高收费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辖区内各相关学校在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的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事实上,对付老赖,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顺德区法院早有动作。

顺德区法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文字材料显示,去年,该院实施首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去年12月28日,该院与顺德区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司法调查、联合惩戒、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

今年6月20日,顺德区法院召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工作座谈会,顺德区教育局、部分顺德区私立学校代表参加座谈。会上,各方就开展此项工作的经验和遇到的困难进行了交流,继续完善限制就读实施办法。

澎湃新闻注意到,顺德区法院公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名单共86所,覆盖区内高中、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分布于顺德十个镇街内。

对于上述学校名单的划定标准,顺德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参照广东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结合私立学校经物价部门许可的收费标准,经会同顺德区教育局研究,从确定顺德区内2018年度高收费私立学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公开信息显示,顺德优质私立学校一学期的学杂费多在万元以上。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对于少数网友“祸及妻儿”的质疑,顺德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赞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主要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其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受法律保护,其子女仍然可以就读公办学校及相关低收费私立学校。

部分老赖得知子女上私立学校受阻,开始筹钱还款

据顺德区法院介绍,落实上述规定后,一些长期找不到的“老赖”浮出水面,主动联系法院,考虑到自己的失信行为会影响到子女的教育问题而转变态度,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磋商和解方案。

顺德区法院对外通报了两起成功案例。吴某欠4家银行50余万元,拒不履行义务,成为“老赖”,顺德区法院向吴某发出限制消费令。之后,据顺德某高收费私立学校反馈,吴某小孩在该校就读,顺德区法院向该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学校不得接收吴某小孩次学期就读。见此,吴某转变态度,与家属一起筹款,归还了50万元,法院也随即向学校发送解除限制就读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吕某胜拒不履行赔偿原告300余万元的法律义务,名下虽有财产,但已被另案查封,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近日,据学校反映,吕某胜两个小孩分别在顺德区两所高收费私立学校上学,顺德区法院依法向学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学校不得接收吕某胜子女次学期就读。得知消息后,吕某胜意识到失信的严重性,多方筹款,先期支付100余万元,承诺余款分期还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法院遂向学校发送解除限制就读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顺德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今年1月、3月,该法院共向社会公布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共866人,据区教育局及各高收费私立学校反馈,有31名被执行人31名子女就读区内高收费私立学校。对此,法院已依法向相关学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学校不得接收该学生次学期的就读,并协助其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向该被执行人送达《通知书》,责令其主动与我院联系,积极履行义务,并为其子女办理转学手续。

如何确保上述规定落到实处?顺德区法院表示,该法院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限制消费公告和人员名单,同时送达给区教育局及86家高收费私立学校,要求学校根据名单进行排查并反馈至法院,法院再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学校发送限制就读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学校作为协助执行单位,应依法协助执行。同时,根据顺德区《打击逃废债监督举报办法》,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有违反限制消费规定的行为,举报事项详实具体且经查证属实的,将获得相应奖励。另外,今年7月,该院向区教育局及高收费私立学校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区内高收费私立学校完善学籍管理、主动告知等相关工作,并请区教育局予以监督落实。

    责任编辑:李寿康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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