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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隐匿行踪的市委组织部长打个招呼,医疗公司送上120万

澎湃新闻记者 宋江云
2018-07-19 20:2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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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福绵 资料图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胡福绵的受贿行为。

2011年,哈尔滨一医疗器械公司通过胡福绵帮助,成功向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等3家医院推销了价值人民币2千余万的医疗器械。事后,为了表示感谢,该医疗器械公司经理送给胡福绵人民币120万元。

2017年5月5日,黑龙江省纪委发布消息,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胡福绵涉嫌严重违纪,落马接受组织审查。

公开简历显示, 胡福绵出生于1952年6月,黑龙江绥化人,担任过肇州县委副书记、肇州县县长、克东县县长、克东县县委书记、讷河市委书记等职务。2002年10月,他由讷河调入齐齐哈尔,先后担任过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等职务。2011年9月,他卸任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2017年8月14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胡福绵违反政治纪律,长期隐匿行踪,脱离组织并转移违纪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索取财物,涉嫌犯罪。决定给予胡福绵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媒体此前报道,黑龙江省纪委对胡福绵严重违纪问题通报中,首次出现了一个特别的表述:长期隐匿行踪,脱离组织。

2017年11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胡福绵(副厅级)决定逮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在胡福绵落马一个月后,行贿人吴月娟亦被有关办案机关带走调查。

公开的《哈尔滨佳启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吴月娟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哈尔滨佳启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该公司经理吴月娟系被告。吴月娟,女,1971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2017年6月,吴月娟主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并如实供述了单位行贿的事实。2017年7月31日,吴月娟被桦川县检察院取保候审。

上述判决书还显示,经审理查明,2011年,被告人吴月娟担任被告单位哈尔滨佳启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理期间,通过时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委组织部部长胡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公司成功向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依安县人民医院、泰来县医院推销了价值人民币2千余万元的医疗器械。

为了感谢胡某的帮助,吴月娟于2012年5月、6月各送给胡某人民币50万元,2012年6月22日送给胡某人民币20万元,共计12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胡某即是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胡福绵。公开信息显示,2004年2月—2011年9月,胡福绵曾担任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哈尔滨佳启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吴月娟作为公司经理直接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亦构成单位行贿罪。

鉴于吴月娟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2018年4月9日,桦川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哈尔滨佳启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已缴纳);被告人吴月娟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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