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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社评:光明正大为改过自新的干部搭台

湖北日报
2018-07-20 09:45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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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此前,湖北日报微信多次发布“受处分干部”获提拔重用的新闻,引起读者热议。今天(20日)的《湖北日报》发表社评《光明正大为改过自新者搭台》认为:主动为受处分干部破除思想障碍、重塑施展才干的舞台,展现出一个地方爱惜人才、善用人才的自信姿态。促使他们以知错改错的决心、以更加饱满的精气神,在合适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

以下为文章全文:

从武汉颁行《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到湖北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工作的办法》;从红安多名受处分干部在后续教育管理中得到重新任用,到罗田县委书记为受处分干部宽心解压,近年来,疏导受处分干部重拾干事信心的文件越来越多,帮扶受处分干部重返干事舞台的举措越来越实。荆州35名受处分干部获提拔的消息之所以不再让人感觉特别新鲜,正是由于为改过自新者搭建干事舞台的场效应越来越强烈。

提拔重用“有过者”,有的单位顾虑重重,或怕给自己招惹麻烦而与违纪干部刻意保持距离,或视违纪干部的知错悔错态度为“塔西佗陷阱”,这对那些犯过错但仍希望有所作为的干部其实造成了一种伤害。心里一旦有了疙瘩,往往就不敢也不愿大胆作为,继而对前途和未来丧失信心。如此,既不利于违纪干部正确对待所受的处分,也有悖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原则。

从严治党治吏与受处分干部改正错误后被重新任用,从来并不是一对矛盾体。不因受处分而彻底否定一个人,给知错改错的干部重新来过的机会,是应有的眼界和气度。一些在工作中犯过错的干部也有一技之长,甚至是某些领域的行家里手。如果只因这些干部犯了“非原则性错误”就弃之不用、放任自流,无疑是对人才的一种浪费。干部犯了错,惩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治。从这个角度而言,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担负起教育挽救受处分干部的政治责任,也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任务。

如何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考验着一个地方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智慧和能力。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登门恳谈,近年来回访教育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办法越来越灵活,不少受处分干部在这样的氛围里卸掉了思想包袱,正视并解决了自身问题。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亦如激活了让犯错干部重拾干事热情的一池春水,有益于形成“帮教一人,教育一片”的好风气。

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主动为受处分干部破除思想障碍、重塑施展才干的舞台,展现出一个地方爱惜人才、善用人才的自信姿态。这传递出一个鲜明导向:不让一名违纪干部“掉队”,敢于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用人得当,就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也就是说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不仅要知其所想,让犯过错的干部重拾信心,更要识其所长,促使他们以知错改错的决心、以更加饱满的精气神,在合适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

回访教育、重新任用干部是一项长期工程,这就需要为受处分干部的“复出”厘清制度轨道。提拔重用受过处分的干部关系到党的公信力,关系到党的前途事业,必须慎之又慎。既要为改过自新者搭台,又要坚决避免“带病提拔”的发生,双向发力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 

(原题为《湖北日报社评:光明正大为改过自新的干部搭台》)

    责任编辑:蒋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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