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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40年│巡回检察室的前世今生

2018-07-27 17: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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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检察机关的任务日趋繁重。聘请检察联络员,是人民检察院贯彻“专门机关同群众线路相结合”方针的一种好形势,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使检察机关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各种信息,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更好的发挥其职能作用。

当时检察联络员的任务与条件

1988年   池田乡检察室

1988年   洋中镇检察室

1989年   西滨乡成立检察室

1989年   汤川乡成立检察室

1989年

驻县农行成立检察室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加强职工法制教育,把打击经济犯罪放在第一位,成立了“驻县农行检察室”。

1991年   管前乡成立检察室

1992年   八字桥乡成立检察室

1992年   城关镇成立检察室

1992年   新阳镇检察室启用新印章

      根据池田乡撤乡改镇建制,且名称变更为新阳镇的情况,从即日起替换新章。

1993年   联合乡成立检察室

1993年   中仙乡成立检察室

1993年

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成立检察室

1993年   烟草专卖局成立检察室

1993年   撤销部分检察室

       根据高检院【1993】《关于整顿各类检察室的通知》中关于重点发展乡、镇检察室,巩固和完善税务检察室,“在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各类检察室,应予撤销”的精神,经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研究,拟核销该院驻供销社、安委会、粮食局、农行等四个检察室。

1994年   溪尾乡成立检察室

走进新时代

       2011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主动呼应群众要求,先后在相关部门、乡镇挂牌成立多个检察联络点,并以其直接、快捷、高效的平台优势,契合了该院“三零三全”工作法要求,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受到了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的欢迎和肯定,也为今年全面铺开成立巡回检察室奠定了坚实基础。

       尤溪县检察院采取“一室辖多点、一室一点聘多员”方式,在重点乡镇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5个,在重点乡村、企业、单位、部门设立巡回检察联络点8个,形成“建室设点到乡村,聘员联户到农家”巡回检察网络化模式,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全县15个乡镇。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方便群众办事,打造“百姓家门口检察院”。

2012年10月23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县住建局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点

2012年10月25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西城镇林区成立联络点

2013年8月8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社区矫正学校成立联络点

       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座谈会,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监督,实时掌握矫正人员去向,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并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重点排查和走访,全面准确地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排除不稳定因素。

2015年6月24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西城镇成立联络室

2015年10月12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梅仙镇成立联络室

2015年10月21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新阳镇成立联络室

2015年10月27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溪尾乡成立联络点

2015年10月27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中仙乡成立联络室

2015年10月30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西滨镇成立联络点

2015年10月30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洋中镇成立联络室

2015年12月18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坂面乡成立联络点

2015年12月18日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在尤溪县台溪乡成立联络点

       从过去到现在,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室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有效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细化维护稳定和安全保障各项工作措施,地区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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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尤溪县检察院

编  辑:郭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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