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通报│献县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018-08-04 20: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献县纪委通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南河头乡东单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井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问题。2007年至2014年,刘井民在担任东单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申报虚假材料,以自己或其他11户村民的名义,连续八年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169542.18元。刘井民将其中的37754.38元用于本村修井支出,47000元未计入本村账目,其余84787.8元用于个人支出(其中,有理财小组成员签字为村里公务支出39912元)。2017年12月26日,刘井民因贪污罪被献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2018年1月24日,县纪委给予刘井民开除党籍处分。

郭庄镇孔尧京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杨树云骗取危房补助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杨树云担任孔尧京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期间,在不符合农村低保补助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子段某荣的名义,通过虚假的申报材料,连续五年骗取国家低保补助款4992元。2013年,杨树云利用担任村干部掌管公章的职务便利,以其妻子段某荣的名义,虚报冒领国家危房补助款14000元。2017年12月28日,杨树云因贪污罪被献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2018年1月24日,县纪委给予杨树云开除党籍处分。

韩村镇西护持寺村党支部委员刘士勇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西护持寺村蛋鸡养殖项目享受国家扶贫资金10万元,西护持寺村委会委托同心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并签订《到户扶贫资金委托合作社经营协议书》,带动本村17户贫困户,刘士勇为此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级负责人。在项目申请实施过程中村委会出具、刘士勇签字的《西护持寺村加入同心玉米种植合作社贫困户及出资名单》中的刘士涛为本村非贫困户,却享受国家扶贫入股资金6000元。2016年、2017年该扶贫项目均未按协议规定对入股贫困户足额发放红利,刘士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月30日,县纪委给予刘士勇党内警告处分。

郭庄镇古里庄村党支部书记马连凯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5月,古里庄村村委会通过镇政府向县扶贫办提出养猪产业项目申请,带动本村贫困户增收脱贫。经献县人民政府批准,古里庄村建养猪大棚5座,国家扶贫资金36万元,带动贫困户60户,每户补贴6000元,马连凯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实施过程中,5名棚主在60户贫困户未出资的情况下签订虚假《合伙建大棚养猪协议》,骗取国家扶持资金36万元,贫困户也未按协议约定的共同劳动参与项目的建设与经营活动。马连凯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月30日,县纪委给予马连凯党内警告处分。

韩村镇前张祥村党支部书记赵增勤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韩村镇前张祥村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提出将该村2013年滞留的棚菜种植扶贫资金中的16.5万元调整为养猪项目,扶持村内贫困户33户,每户扶持资金0.5万元。献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该村建养猪大棚两个,赵增勤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在33名贫困户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赵德启等2名棚主利用33名贫困户已出资的虚假《合伙建大棚养猪协议》,骗取国家扶持资金16.5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贫困户未按协议约定共同劳动参与项目的建设与经营活动,赵增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月30日,县纪委给予赵增勤党内警告处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