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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变身“项目老板”,连骗多人超百万获刑十二年

2018-08-16 00: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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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看他开着一辆挺不错的奥迪车

还经常换不同的奥迪车开

而且电话不断

要盖章就有人帮盖章

要合同有合同

要图纸有图纸

怎么竟然是个骗子!!

电焊工变身“项目老板”,全套造假慧眼难识

被告人段某本是一名电焊工,先后在造船厂、山东某核电公司的施工队工作,后嫌电焊工工作辛苦,赚钱寥寥,便到处搜寻赚大钱的商机。2015年4月份,段某在山东某核电公司工作期间,听说该公司有宿舍楼、办公楼的工程要招标建设,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为了借着项目的东风大赚一笔,在没有相关技术团队、资质证书和匹配资金的情况下,段某开始了全套造假工作。一是伪造了《核字0153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水电安装合同》等多份施工合同和印章,虚构其在山东某核电公司、江苏某电建公司揽到工程;二是盗用河南某建筑公司资质,伪造了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该公司授权其可以使用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进行转包;三是伪造了《综合检修厂房开工报告》,用以证明江苏某电建公司已经下发开工报告,工程很快开工;四是伪造了山东某核电公司《支款单》60万,《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款收据》200万,用以证明已收到项目金,有财力支付施工队施工费用;五是租用了办公场地,租赁多部奥迪车,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

凭着登峰造极的造假技术,段某成功吸引10余人上钩,并与王某、金某等8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收取工程质保金名义骗取8人161.86万元。

以为自己“生财有道”,奈何最终“黄粱一梦”

由于并没有真正拿到施工项目,签订合同后各施工队多次要求进场施工,段某只得编造各种借口推迟,但最终谎言败露,2016年12月29日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该案经荣成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段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部分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依法退赔尚未还清的138万元诈骗款项。“项目老板”段某靠谎言堆砌的大厦最终灰飞烟灭。

防骗锦囊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想不被骗,首先不能心急,其次要做好审查。骗子惯用的诈骗手法就是“还有好多人等着签合同,你不签,我和别人签了”,使人慌忙之中防范意识减弱。防骗初步审查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包括合作企业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还在经营及是否有相关资质,具体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并要求企业出示相关资质证书。如果是标的额较大的合同,最好要实地走访调查,以防遇到皮包公司。二是审查代理人资格。可通过114查询公司对外联系电话或登录公司官网通过“联系我们”等类似专栏查找联系方式,沟通核对是否确实存在相关项目和代理人。其次签订合同时尽量让代理人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并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上所盖公章一般应有公司的注册号,如没有应提高警惕,可能涉嫌是假公章。

来源:威海荣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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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傅德慧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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