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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大二女孩与家人发生矛盾欲轻生,95后辅警跳水施救

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微信公众号“君山公安”
2018-08-20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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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凌晨,君山区柳林洲一名大二女孩因与家人发生矛盾欲跳河轻生,幸亏被群众及时发现并报警求救,后经公安、消防全力救援,挽回了女孩年轻的生命。

本文图片均来自“君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8月17日凌晨1点,君山公安分局柳林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孩欲跳河轻生,希望民警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此时女孩已走向河中,头部露在水面,但很平静没有动。

由于夜晚光线条件差,马路与河道有2米多落差,民警一边做女孩思想工作,稳控情绪;一边协助消防准备救生设备。突然,原本平静的女孩开始把头往水中扎,现场气氛变得紧张,一名辅警果断越过护栏,跳下河岸,扎进水里,朝着女孩游去。最终,在公安、消防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女孩获救,并被送往医院观察治疗。

据了解,当时第一个跳入河中救人的是柳林洲派出所辅警郑驰,今年才21岁。其实,当晚并不是郑驰值班,他在工作微信群里看到女孩跳河轻生的消息,因为水性好、又是个热心肠,便主动赶过来参与救援。

“跳水救人前,他就对我说了一句‘让我来’。真为他捏了一把汗,还好大家都平安。”派出所民警刘雄军说,“河水并不深,但淤泥很深,水中有蚂蟥,河岸边灌木丛生,郑驰的手臂还被蚂蟥叮咬、树枝划伤了。”

目前,女孩身体已无大碍,经民警做思想工作,其与父母的矛盾已化解,并对自己轻生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想对救自己的辅警郑驰说声“谢谢你”。

民警提示

溺水救援谨防面对面施救

如果看到有人溺水,要先大声呼救,同时赶紧拨打110,让专业的救生人员到现场救援。

人在岸边时要观察落水者的位置,如果距离较近,用雨伞、渔竿、竹竿等伸到溺水者前面,这时救援者应该蹲低,放低重心站稳,避免溺水者力量过大,反而将救援者拉下水。

一旦万不得已下水救援时,施救者应面朝溺水者的背部,使用双手拖住溺水者的两侧腋下位置,然后将溺水者拖回岸上。一般不采取与溺水者面对面的救援方式,否则易被溺水者不自觉地挣扎所“袭击”。 

(原题为《点赞!君山95后辅警果断跳水救起轻生女孩》)

    责任编辑:朱远祥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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