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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故意拖延不还款 花垣法院强制司法拘留

2018-08-22 11: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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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中午,“秋老虎”的威力尚在持续,刚到吃午饭的时间,强烈的阳光晒得人昏昏欲睡,而在此时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场与“老赖”的较量,正在紧张的进行着。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黄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
2011年,花垣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向刘某某借款1220000元,同时向刘某某购买了价值155550元的材料,两项合计欠款共1375550元,但在约定支付的期限内花垣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并未向刘某某支付所欠款项,经多次催取未果后刘某某于2012年诉至花垣县法院。

经审理,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花垣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同意支付欠款1375550元;由于目前公司资金有限,按照分期还款从2012年7月15日至2013年10月20日共分为14期偿还欠款1375550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花垣某矿业有限公司却逾期依旧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欠款。2013年刘某某向花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花垣县某矿业公司不仅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履行还款义务,而且该公司的负责人也是该公司股东的黄某某还抽逃公司的银行贷款资金在外投资。根据查实情况,花垣法院追加黄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抽逃公司资金范围内承担公司的还款义务。但黄某某却当起“老赖”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后经执行干警多方查询,被执行人黄某某在湘西州吉首市拥有一套房产,法院依法查封并限期要求其腾房,但黄某某虽多次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表面上愿意支付欠款,但到了约定还款期限时还是未予履行,且对花垣法院下达的腾房通知置之不理,拒不腾房。

2018年8月20日,花垣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黄某某

“请”来法院执行局,再次向其阐明法理,并向其重申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但黄某某还是要求延期付款,还是拒不腾房。基于被执行人黄某某“老赖”作风依旧,花垣法院的执行干警当即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并将被执行人黄某某押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执行进行中。

司法警察为被执行人带上手铐
将被执行人黄某某押送至拘留所
被执行人黄某某在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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