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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摆资历的专家大咖,微信群更需要平等的交流

官阳/3M交通安全系统部首席交通安全教育与政策联络官
2018-09-04 16: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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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微信群已经成为天南地北的莘莘学子与鸿儒们交流思想的地方。微信群越来越多,笔者也发现了一些特点:以学校教授们为主力的群里(简称学院群),交流可能并不活跃;以官员为主的群里(简称官方群),里面经常是一连串的点赞大拇哥、鲜花和掌声,尤其是当某个官员一发声,后面就跟着各种正能量表情包,甚至一些在别的群里特别敢说话的人,一到了学院群和官方群里,就会集体失声。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加入了八九个交通行业群,开始以为会应接不暇,后来发现真正活跃讨论的只有个别的群,其中一个名为“交通设施管理群”,该群群主是浙江一位年轻有为的技术类专家,500个群员大部分是年轻工程师和企业人员,还有一些媒体记者。

该群虽然也有一些鸿儒名流和教授大咖,但群主行事公正果断,早期群规建立得当,特别是不强迫群友公开身份和单位的做法,鼓励了大家的自由发声,再加上一些没有政治与学术包袱的群员的参与互动,让这个群里的交流非常平等。刚开始,还是有些要摆资历的教授大咖,不过慢慢就不出声了,要么也放下架子,与广大青年学子一起平等讨论。这个群甚至成为了一些交通专业人员生活的一部分。

这个群里还有很多思想碰撞的好案例,其中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对交通控制设施价值的认识。起初,群里有很多专业人士都认为交通事故很多都是人为造成的,而交通安全设施是提供交通管理的法律依据,这些设施的设置质量与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但经过很多激烈的争论和年轻学子、甚至是职业“票友”(指没有交通类学历背景,自学交通知识的行业内从业者)的引经据典,大家逐步形成了共识:1)没有绝对安全的道路,但是可以有越来越安全的道路;2)人是不可能不犯错的,交通控制设施的作用就是设法让人少犯错误,给人以充分的时间做出反应,即设法提前引导和指示,设法控制人的注意力和对交通规则的遵从度。

令人欣慰的是,这种微信群带来的转变甚至对行业内的官方机构与政策产生了影响,让从业者越来越务实,越来越重视利用交通安全设施的技术手段来引导驾驶行为。

而反观一些学院群和官方群,大家交流起来总是很内敛和谨慎,而且一上来往往先要肯定一下对方或者使用尊称,这种群最难逾越的是官位等级和资历。那些辈分浅、资历少的发言人,总能让人感受到其发言的战战兢兢,生怕无法得到教授大咖的认可,所以慢慢也就鲜有精彩的思想碰撞了。

在微信群里的辩论,有一种典型的冲突是这样的。一个年轻学子放了张事件照片,然后开始有人提出各种观点,这时突然冒出一个教授大咖发言,口吻往往是:这种小儿科,明摆着是如何如何,还有什么可讨论的。说到这儿,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这个人往往不是专家人脉链上的人才敢说),专家会再砍一板斧,意思还是强调自己见多识广,别和自己争;这时如果辩论的人再抵抗,第三板斧就下来了,要么你学的专业不对,要么你的资历太浅……总之,你的职称和资历不如我,凭什么和我争。这种时候,如果学子们抵不住,企业人员又有业务顾忌,而与专家大咖同等地位的又相互捧场或暗中竞争,那基本上就冷场了,一旦冷场次数多了,这个交流群基本就废了。

试想一下,哪个学校不是教授大咖成堆?如果一两个大咖就能灭一个群,那又如何解放学术思想呢?

学术交流研讨会也是如此。一些年轻人,为了有个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成果,殚精竭虑地准备半天,但是研讨会上大咖云集,按官阶和资历排序。官员第一个发言,然后是业内资深权威专家,再然后是业内资深专家,之后才轮得上青年骨干。而且资深专家们都很忙,特别是资深权威专家,甚至有的拉着行李箱来开会,发完言就赶往下一个会场,最后年轻学子们准备半天的汇报,听众还是自己的师兄师妹,这样的研讨会目的是什么呢?

比这种等级观念更可怕的是辩论逻辑和思路上的偏离。无论什么交流,大家应该看中的是观点,观点可以有对错,观点的博弈才是思想碰撞的火花。

但偏偏有不少教授大咖,最喜欢拿自己的学历和资质压人,让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所以一出现不同的声音,就会攻击对方的背景、资历、专业等等,而不会讨论观点的对错。在不同的行业里,专家犯错的案例还少吗?至于那种在观点竞争上出现漏洞,转而攻击对方的资历和背景,甚至给对方扣上“帽子”的大咖,有哪些地方是值得年轻人学习的呢?

英国女作家伊夫林·霍尔在《伏尔泰的朋友们》里总结大思想家伏尔泰的思想时,有一句话被广为流传: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这句话深受学界推崇的原因就在于它赋予了人们自由表达观点的权利,抛弃了等级与资历的禁锢。事实上,在等级资历癖的背后,是圈子文化、学术官僚文化和学术霸凌文化,它们给学术自由与技术进步带来了严重伤害,很多落后观点与错误的教材,与这些错误的学术风气关系很大。这样不愿意“屈尊”讨论,无法发现并承认以往的错误认识,可能会让社会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比如人因(Human Factor)这个词,中国不少专家曾将之理解为“人为因素”,这个未进行仔细探讨的翻译误导了很多交通安全管理对策与方向。“人为因素”的说法欠妥,在于其混淆了人的主观故意行为和人的无心之失。

其实,“人因”是交通安全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概念,它指的是因人的客观条件所形成的机械操作失败,是指人天性上的弱点,而不是主观故意的行为,很多交通控制手段的形成都与人因理论密不可分。

诸如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事件,并不属于“人因”的应对范畴;采取措施不及时、误判弯道、没及时发现信号灯、错误选择行车速度和路径等等,才属于“人因”范畴。

应对人的故意行为要依靠执法,但应对“人因”则主要依靠交通控制措施。因此,对“人因”这个概念的混淆,导致长期以来总是尝试用执法去替代交通控制,却忽视了交通控制设施对“通情达理和审慎的道路使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的提升与帮助。

除了把酒驾等问题归结为“人因”,很多交通管理政策都忽略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忽视了能力较差的人的需求,比如在宽马路上不设信号灯、不考虑驾驶人和行人的观察能力的极限,就直接要求“礼让斑马线”并强行执法处罚,这些都是典型的对“人因”的忽视。

这种缺少“学术”观点激荡而导致的错误认知与错误政策的案例还有不少,所幸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呼吁学术自由与鼓励辩论的声音也越来越多,笔者认为这才是时代的进步。

    责任编辑:冯婧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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