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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群︱五行占:恒雨之余党未灭

俞晓群
2018-10-26 14:20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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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五行志》讲世间怪异的天气,有六恒之说,即:恒雨、恒奥、恒寒、恒风、恒阳、恒阴。其中恒雨,见于五事之貌之不恭目下,又称常雨,所谓“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

《晋书》有十段恒雨的记载,下面列出八段:

其一,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余日,伊、洛、河、汉皆溢,岁以凶饥。

其二,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时并溢,流四千九百余家,杀二百余人,没秋稼千三百六十余顷。

其三,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国暴雨,害豆麦。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树木摧折,害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县、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伤秋稼。

其四,惠帝永宁元年十月、义阳、南阳、东海霖雨,淹害秋麦。

其五,元帝太兴三年,春雨至于夏。是时王敦执权,不恭之罚也。

其六,永昌元年,春雨四十余日,昼夜雷电震五十余日。是时王敦兴兵,王师败绩之应也。

其七,成帝咸和四年,春雨五十余日,恒雷电。是时虽斩苏峻,其余党犹据守石头,至其灭后,淫雨乃霁。

其八,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荆州之长沙攸、醴陵,武陵之龙阳,三县雨水,浮漂屋室,杀人,损秋稼。是时帝幼,权在于下。

《宋书》包括《晋书》内容,后面还有六段写道:

其一,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六月,京邑连雨百余日,大水。

其二,孝武帝大明元年正月,京邑雨水。

其三,大明五年七月,京邑雨水。

其四,大明八年八月,京邑雨水。

其五,明帝太始二年六月,京邑雨水。

其六,顺帝升明三年四月乙亥,吴郡桐庐县暴风雷电,扬砂折木,水平地二丈,流漂居民。

《南齐书·五行志》记载恒雨,序文注道:“《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无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骄恣,肆之则不从。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胜,故曰厥罚常雨。’”例目有三段如下:

其一,永明八年四月,己巳起阴雨,昼或暂晴,夜时见星月,连雨积霖,至十七日乃止。

其二,十一年四月辛巳朔,去三月戊寅起,而其閒暂时晴,从四月一日又阴雨,昼或见日,夜乍见月,回复阴雨,至七月乃止。

其三,永泰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雨,至永元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京房占曰:“冬雨,天下饥。春雨,有小兵。”时虏寇雍州,余应本传。

《南齐书·五行志》还有大雨雪记载,序文写道:“《传》曰:‘大雨雪,犹庶征之常雨也,然有甚焉。雨,阴。大雨雪者,阴之畜积甚也。一曰与大水同象,曰攻为雪耳。’”其下有两段故事:

其一,建元二年闰月己丑,雨雪。

其二,三年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八十余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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