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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平安化隆
2018-10-10 21: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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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17时11分,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高某某报警称:在化隆县巴燕镇东大街农具站门口,自己停放的车子被撞坏,肇事司机不在现场,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事故发生时无目击者,现场也没有监控视频,只遗留有几块车辆碎片,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民警心里清楚,不能错过最佳破案时间,一定有可以突破的地方。经过仔细判断,民警确定碎片应为逃逸车辆尾部雾灯灯罩。但是仅凭这点线索还远远不够,民警再次勘察现场,大胆假设,仔细摸排,最终在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内通过走访等手段锁定了肇事车辆,并在化隆县巴燕镇建设路某机动车修理铺门口将肇事司机李某某抓获,将其肇事车辆进行证据保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民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广大司机朋友,在路上一旦发生事故,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造成人员伤亡,立即抢救伤员,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逃离现场。

编辑:赵海青

供稿:马文军

审核:尹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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