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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大学生讲述134天被关经历:在里面没法证明正常

李涛、张月朦/北京青年报
2018-10-16 06:59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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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刘刚前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的诊断结果。

北京青年报10月16日报道,2015年,大学生刘刚(化名)自称被强制送入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134天。出院后,刘刚起诉洛阳市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严重摧残,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月10日,该案在洛阳市洛龙区法院二审开庭,法官随后宣布当日休庭,择日再审。15日,刘刚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精神卫生中心134天的经历。

疑因两次换宿舍

被怀疑有精神疾病

2014年,已经工作5年的刘刚通过高考考入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当时已28岁的刘刚成为全班49个学生中唯一一个男生,与其他同学更是有10岁左右的年龄差。刘刚告诉记者,因为有代沟,他与同学很少交流。

刘刚与其他专业三位男生被分到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宿舍,但新校区宿舍刚刚装修过,味道较大,体弱的刘刚向学校申请换宿舍。随后,学校将刘刚换到老校区宿舍。不久,因为老校区乘车不便,刘刚又向学校申请换回来,学校便将他换到新校区一间没有新家具的宿舍里。

2015年暑期,因为要参加暑期实践,刘刚没有回家,而当时他的手机卡正好丢失。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联系到刘刚的母亲,称刘刚失踪了。刘母赶到学校后,陈贯安又告诉刘母,刘刚精神有些问题,让她去找白马寺附近的医院看看。

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遭电击与强制喂药治疗

刘母随后联系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告诉刘母,医院可以派车去看一下。刘刚告诉记者,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人将他双手反绑,强制带上车,而他年迈的母亲则被这一幕吓哭了。陈贯安则告诉刘母,刘刚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开证明以后才能继续上学。

刘刚表示,从2015年7月20日被强制入院,他一共在这里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调解协议(对方赔偿刘刚7000元)后出院。

2016年10月13日,刘刚前往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院医生认为刘刚“不是精神病”。

学校辩称履行职责

医院则称治疗规范无过错

对于刘刚的指责,洛阳师范学院在一审庭审中辩称,学校将刘刚在校表现告知其母完全是正常的学生管理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刘刚在校期间,与学校师生及宿舍管理人员多次发生争执,从不与人交流,不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不但对他人的工作学习造成严重困扰,也不利于原告自身的身心健康。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将原告在校表现与其母进行沟通,是本着对原告负责、对其他师生负责的态度履行高校管理职责。此外,原告是由其母亲主动送医治疗,学校既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相关过程,更不是医疗行为的具体实施者。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则辩称,刘刚住院是由其监护人决定并亲自护送入院的;根据患者病史、临床表现及精神专科检查,刘刚完全符合有关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刘刚住院治疗其监护人知情并同意;治疗行为规范,不存在过错。同时,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称,2015年8月17日,刘母全额结清自费的住院手续,并满意医院的诊断治疗,要求继续巩固疗效,并为刘刚再次主动办理了住院手续。

2017年11月23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向原告刘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刘刚医疗费用2167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对此,刘刚与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对话

刘刚: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15日,自称曾被强制关进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34天的刘刚告诉记者,从入院第一天起,他就想要逃离这个地方,但他始终无法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出院后,校方曾希望与刘刚私了,但被他拒绝。他表示,这件事对他影响非常大,自己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我和陈贯安之间没有矛盾”

记者:陈贯安为什么会认定你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你跟他之间有过节吗?

刘刚:我们之间没有过节,也没有什么矛盾。在生活中,我们没有交集。换宿舍只是一个非常微小的事,只需和所在宿舍的楼管说一下,最多再和辅导员打声招呼即可。换宿舍的过程也很正常。

记者:是你母亲主动要求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将你送医的?

刘刚:我母亲找到医生只是说,学校说我儿子有精神问题,她不知道怎么办。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就说可以去学校看看,我母亲并不知道“过去看看”是什么意思。结果他们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把我双手反绑,我母亲当场就吓哭了,让他们放开我,但陈贯安和徐民从还是把我绑上车。

自称没经同意就进行电击治疗

记者:在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过什么样的治疗?

刘刚:入院三四天后就受到了电击治疗。先是麻醉,在人处于昏迷状态时进行电击。电击治疗需要患者知情并同意才可以实施,但他们从未告诉我电击的过程和后果,更没有征得我的同意。

记者:在住院期间除了被护工殴打,还有过什么样的遭遇?

刘刚:在帮助一个小病人时,遭到一个护工的殴打,我受了一些轻微伤。那里面都是精神病患者,我经常被其他患者抢东西,个别患者还有暴力倾向。在里面很危险,让我感到很恐惧。

记者:在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做过什么样的诊断?

刘刚:刚入院的时候做过一个检查,显示“未见异常”,之后8月19日的检查又说“脑地形图异常”。

“我没办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记者:入院期间有尝试逃跑吗?有什么困难?

刘刚:从入院时,就跟他们说自己没病,要求出院,后来也尝试着用各种方式和外界联系。在里面,人会陷入一个怪圈,我没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有病的人都会说自己没病,反过来你要是乖乖接受治疗,又证明了你有病。

记者:最后是怎么逃出来的?

刘刚:我从护士办公室的通讯录上记住了他们院长的联系方式,趁他们不注意给院长打了电话。他当时表示很震惊,但也没有直接放我出去。直到护工殴打我后,他们要求我签一个和解协议后就可以出院,协议要求我不能到上级主管单位举报,并让我付完剩下两万余元的治疗费。

“这件事对我影响非常大”

记者:出院之后是怎么和学校、医院联系的?

刘刚:出院之后,我找了学校几次。学校的说法是,这属于陈贯安的个人行为,学校已经对他做了处分,并称可以给我补偿和奖学金等,都被我拒绝了。2017年5月,学校的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袁彩红约我到学校,将卷子和答案一起给我,让我一边抄一边听老师讲解。2017年7月,刘刚收到洛阳师范学院寄出的毕业证、学位证。

记者:这件事对你有什么影响?

刘刚:当老师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自己才在工作5年后考入洛阳师范学院。这件事情的发生,对我影响非常大,让自己对未来感到有些迷茫。

(原题为《大学生被强制关精神病院134天?学校称正常履行管理职责 医院则称入院时其监护人知情同意 治疗规范无过错》)

    责任编辑:王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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