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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屯溪区: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2018-10-26 12: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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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通报】屯溪区: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通 报
一、屯溪区农委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吴志敏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8年3月,时任区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吴志敏,将郑某经营的养猪场作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项目申报单位申请项目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位后,吴志敏从郑某处收取了部分钱款,其中4.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7月20日,屯溪区纪委监委给予吴志敏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法)所得。二、屯溪区屯光镇留村党支部原书记方潮私自毁林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时任留村党支部书记方潮在留村天母山项目建设中存在毁林行为,改变耕地性质且不可恢复用地。2013年10月8日,黄山市歙县林业局对方潮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2018年8月31日,屯光镇党委给予方潮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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