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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群︱五行占:恒燠之政烦赋重

俞晓群
2019-01-25 16:03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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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恒燠,班固汉志注道:“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此中常奥即恒燠。前文谈到,《汉书》《后汉书》记载恒燠,自然界表现为冬无冰、冬温;《晋书》《宋书》则为秋冬季桃李华。如《宋书·五行志》记:

其一,晋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桃李华。是时简文辅政,事多驰略,舒缓之应也。

其二,宋顺帝升明元年十月,於潜桃、李、柰结实。

《魏书·灵征志上》有记树木反季开花,有序文写道:“桃李花:庶征之恒燠。刘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之应。京房《易传》曰:夏暑杀人,冬则物华实。”其下列举五例:

其一,世祖真君五年八月,华林园诸果尽花。

其二,高祖延兴五年八月,中山桃李花。

其三,承明元年九月,幽州民齐渊家杜树结实既成,一朝尽落,花叶复生,七日之中,蔚如春状。

其四,世宗景明四年十一月,齐州东清河郡桃李花。

其五,延昌四年闰十月辛亥,京师柰树花。

《隋书》记载常燠一例:

后齐天保八年三月,大热,人或暍死。刘向《五行传》曰:“视不明,用近习,贤者不进,不肖不退,百职废坏,庶事不从,其过在政教舒缓。”时帝狂躁、荒淫无度之应。

《旧唐书》未记常燠,《新唐书》记载暖冬五例,无雪、无冰:

其一,天宝元年冬,无冰。先儒以为阴失节也。又曰:“知罪不诛,其罚燠,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盖当寒反燠,象宜刑而赏之也。

其二,贞元十四年夏,大燠。

其三,元和九年六月,大燠。

其四,长庆二年冬,少雪,水不冰冻,草木萌荑如正月。

其五,广明元年十一月,暖如仲春。

《宋史》亦记载暖冬,无雪、无冰:

其一,乾德二年冬,无雪。五年冬,无雪。

其二,开宝元年冬,京师无雪。二年冬,无雪。

其三,淳化二年冬,京师无冰。

其四,至道元年冬,无雪。二年冬,无雪。

其五,大中祥符二年,京师冬温,无冰。

其六,天圣五年,夏秋大暑,毒气中人。

其七,嘉祐六年冬,京师无冰。

其八,治平四年冬,无雪。

其九,元丰八年冬,无雪。

其十,元祐元年冬,无雪。四年冬,京师无雪。五年冬,无冰雪。

其十一,绍兴五年五月,大燠四十余日,草木焦槁,山石灼人,暍死者甚众。三十一年冬,无雪。

其十二,乾道三年,冬温,少雪无冰。五年,冬温,无雪。六年,冬温,无雪冰。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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