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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议的放假话题,国家发改委去年曾有过答复

澎湃新闻记者 程真
2019-03-15 20: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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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在10多天的两会日程中,关于放假的讨论无疑是其中的热点话题之一。从延长春节假期、恢复“五一”长假到调整周末双休,关于怎么放假的讨论一直热度不减。

休假制度特别是法定节假日的调整长期以来备受代表委员关注,几乎是每年两会的“保留议题”。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多位代表委员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和提案,国家发改委曾对这些建议和提案进行了办理和答复。

答复认为,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是否调整、如何调整还需要深入研究,审慎进行。该答复成文于2018年8月1日。

5类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不同地区、各个界别的多位代表委员就放假话题提交了建议和提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经梳理,发现这些建议和提案大致可以分为5类。

首先是延长春节假期。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建议延长春节假期的有赵皖平、吉桂凤、周海波等全国人大代表。

其次是恢复“五一”长假。“五一”是全世界劳动者的节日,全国人大代表谢金红、朱列玉以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等均建议恢复“五一”长假。

三是增设法定节假日,增设对象以中国传统节日为主。比如,全国人大代表陈静、全国政协委员张义光等建议增设七夕节,全国人大代表谭平川建议增设重阳节、七夕节。

四是调整周末双休,实行更为灵活的周末休息制度。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孙轶建议每月前三周每周休息一天,最后一周休五天;全国人大代表徐文光建议“隔周三休”;全国人大代表熊思东呼吁加快推进“2.5天小长假”。

五是特殊人群的特定假期福利,以及推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比如,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落实大中小学春、秋假;全国人大代表赵峰等呼吁设立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假;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建议贯彻《劳动法》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不宜大幅增加”

这5类建议中的大部分,都不是首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

休假制度特别是法定节假日的调整涉及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且与经济发展、交通旅游、社会治理等大局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备受代表委员关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多位代表委员就法定节假日调整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提案,国家发改委对这些建议和提案进行了办理和答复。

据国家发改委信息公开网2018年8月发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68号(社会管理类098号)、3388号(政治法律类345号)、1239号(社会管理类094号)、1541号(社会管理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关于要求延长春节假期和适当调整其它假期的提案》(第1268号)、《关于合理延长春节假期的提案》(第3388号)、《关于将春节假期增至9天的提案》(第1239号)、《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提案》(第1541号)等建议提出了延长春节假期、恢复“五一”劳动节长假以及增设七一建党节或高温节为法定节假日等宝贵建议,国家发改委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其中对完善法定节假日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休假需要、推动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内容,运用到法定节假日的相关工作中。

国家发改委在《答复》中介绍了我国法定节假日制度及其调整情况,列举了法定节假日制度运行面临的三个方面突出问题,包括:一是统一调休形成长假,带来了全国性的生产停滞、工作中断等问题。二是长假期间形成的旅游消费高峰,进一步加剧了旅游市场的供求失衡,旅游服务供给难以保障正常水平,甚至引发旅游服务质次价高、欺客宰客等问题,损害了游客利益,群众意见很大。三是井喷式的人流不利于交通、景区、住宿等旅游服务提供者合理配置资源和确定经营规模,导致长假期间供给不足和淡季设施资源闲置现象并存,造成资源浪费。

针对法定节假日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很多单位和专家都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国家发改委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

大多数意见认为:解决上述问题最根本的措施是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由职工自行安排休假时间;法定节假日安排应当逐步回归节日的本意,更重要的是发挥纪念、教育及休息的功能,不应过多考虑其经济作用;目前我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已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不宜大幅增加;传统节假日承载了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更符合法定节假日的设定要求,应予以保留;调休周末应做到有规律可循并及早公布,不能由地方自行安排;节假日安排众口难调,无法提出令所有社会成员都满意的方案,因此,应当尊重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意见,同时保持政令稳定。

每加一天假全国用人单位需多支付工资413亿

代表委员们同样看到了当前法定节假日安排存在的不足,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完善建议。

根据《答复》,2018年共有4份关于法定节假日制度的政协提案,主要涉及增加法定节假日天数、延长春节假期、恢复“五一”劳动节长假及新设法定节假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缩减带薪年休假来增补春节假期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对这些问题分别作出了解释和答复。

关于增加法定节假日天数问题,《答复》指出,与世界62个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法定节假日天数(11天)排在并列33位,属中等水平,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较世界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法定节假日属于有薪休假,据测算,每增加一天法定节假日,全国用人单位将多支付工资413亿元。如计算三倍加班工资,需支付更多工资,用工成本增加压力较大,而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之一。

因此,对于增加法定节假日天数问题,国家发改委表示还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形势、就业等因素,审慎开展研究。

关于延长春节假期、恢复“五一”劳动节长假及新设七一建党节或高温节为法定节假日问题,《答复》指出,在保持现行法定节假日总天数11天不变的前提下,如果延长或新设节假日,就需要减少春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天数或者取消元旦、清明等法定节假日,对现行节假日安排作较大调整。

国家发改委认为,考虑到我国法定节假日制度安排是广泛征求过社会意见的,从近年来社会调查情况看,群众对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总体是满意的。因此,在不增加总天数的情况下,法定节假日是否调整、如何调整还需要深入研究,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和不同人群的意愿,审慎进行。同时,对于职工的旅游和休闲需求,国家发改委还将积极配合人社部等相关部门,通过引导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利用带薪年休假等方式予以满足。

关于推进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问题,《答复》认为,全面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满足群众旅游需求、分散出游时间的最有效途径。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积极配合人社部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关于缩减带薪年休假来增补春节假期问题,《答复》指出,考虑到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的目的和用途有所差异,应鼓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的方式安排带薪年休假以满足职工春节休假需求,而不宜强制缩减带薪年休假来增补春节假期。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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