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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16省份营商环境调研⑤:天津38%受访企业网办

中山大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
2019-03-20 16: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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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8年7月19日至8月20日,中山大学徐现祥教授主持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在研究阐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18VSJ069)资助下,赴全国16个省份(省、自治区、直辖市)、84个市(地级市及副省级城市)182个区的政务办事大厅,从工商营业执照、各类许可证、市场监管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四个维度,随机访谈前来工商办事窗口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办事人员。在本次全国调研中,随机访谈成功率约为85%,收集到有效调查问卷合计4160份。

课题组在天津市随机抽取了6个区,它们分别为武清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津南区和南开区,随机访谈成功的有效问卷是153份。调研结束后,课题组清理、整理了有关全国和天津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一手数据资料与舆情反馈,并从全国视野考察天津商事制度改革的新进展、新挑战以及新方向。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天津市商事制度改革的最新进展

(一)注册营业执照的效率

1.在天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时间从商改前的6.6天波动上升,增加到2018年的9.6天,目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2014年前(商事制度改革前),市场主体在天津市登记注册,平均需要6.6天,优于全国平均数(8.4天)。

2018年,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平均需要9.6天,落后于全国平均所需的7天。如图1,新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只有12.5%在1天内完成登记注册,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最优水平差距较大。

图1 2018年天津市新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在一天内完成的比例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在天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交涉的窗口数量从商改前的2.1个增加至2018年的2.3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2所示,2014年以前,在天津登记注册一家市场主体平均需要与 2.1个办事窗口打交道,优于全国平均所需的2.6个,处于中上水平。

图2 在天津登记注册所需交涉的窗口数量小幅上升。

2018年,天津市市场主体完成注册登记所需交涉的窗口数量与天津改革前的2.1个相比,上升幅度约为9%。如图3,新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只有25%实现一窗登记,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3  2018年,天津市新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实现一窗登记的比例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多证合一”情况

在天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办理证件数从商改前的2.1个下降至2018年的1.8个,相较商事改革前有小幅进步。

图4 在天津登记注册所需办理的证件数量先增后降。

如图4所示,2014年前,在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办理证件数平均为2.1个,为全国最优水平。商事制度改革后,在天津市登记注册所需办理证件的数量变化较明显,在2018年上半年下降至1.8个,略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5 2018年,天津新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约50%只需办理一个证件。

2018年,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所需证件数量与改革前的2.1个相比,下降幅度约为14.3%。如图5,约50%的新成立的市场主体只办理一个证件就完成了企业的登记注册,略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政府上门检查情况

在天津,66%市场主体在最近一年间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整体上处于全国最优水平。按成立时间分类后,时间越早的市场主体,最近一年内有被上门检查的占比越高,但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6所示,整体而言,在天津市,66%的市场主体反馈,在过去一年间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为全国最优水平。在全国,平均79%市场主体反馈一年内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

图6 在天津66%的市场主体在过去一年间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

在天津市,市场主体成立的时间越早,被上门检查的可能性越高,这点与全国的情况相类似。2014年成立的市场主体,86%反馈有被检查,略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2016年间成立的市场主体,64%反馈有被检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约18个百分点;2017年间成立的市场主体,67%反馈有被检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左右;2018年间成立的市场主体,22%反馈有被检查,是全国最优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

(四)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使用情况

1.在天津,约65%的市场主体使用网上信用信息系统,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

信用监管的起点是市场主体到国家信用信息系统查看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如图7所示,在天津市,65%的市场主体选择到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上查看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这一比例,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与全国最优水平相差了15个百分点。约有22%的市场主体知道但不使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13%的市场主体不知道国家信用信息系统。

图7 在天津,约65%的市场主体查看国家信用信息系统。

2.在天津,约67%的市场主体知道网上办事大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8.2%的市场主体使用网上办事系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如图8所示,在天津市,有67%的市场主体明确反馈知道其所在地有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59%);而这一数值在全国范围内的最优水平为82%。

图8 在天津,67%的市场主体反馈知道网上办事大厅。

在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市场主体中,天津有43%的市场主体的常用网上办事系统个数为0,比例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如图9所示。通过简单计算可知,这意味着,在天津市,仅有约38.2%(67%×57%)的市场主体使用网上办事(系统),全国平均水平则是42%(59%×72%),略微落后于全国水平。

图9 在天津,知道有网上办事系统的市场主体中还有43%不使用。

此外,在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市场主体中,天津有40%市场主体常用一个网上办事系统,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当。

天津市商事制度改革的效果

(一)2018年,42%的天津市场主体认为营商环境有改善,略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10所示,在天津,42%的市场主体认为营商环境有所改善,略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离全国最优水平还有16个百分点的差距;只有21%的市场主体认为变差了,为全国最优水平。在2018年,全国横向比较,天津营商环境改善程度处于中等偏上位置。

图10 2018年,42%的天津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当地的营商环境有积极影响。

(二)2018年,全国市场主体投票结果显示,天津营商环境排全国第八名。

图11 全国营商环境排名

市场主体的认可是最实际的肯定。图11报告了市场主体对全国各地营商环境的主观评价。在全国16个省份84个市,每一位受访者都给出了其所认为的“做生意环境相对较好的三个省市”。图12报告了内地各省份的得票情况。一方面,从总体来看,天津处于第八名,在中等偏上位置。但另一方面,与最前面处于第一梯队的地区如上海(34%)、广东(31%)、北京(25%)相比,全国仅有约3%的非天津市场主体认为天津做生意的环境相对较好,还有很大差距。

(三)2018年,约87%天津市场主体认为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与政府打交道的时间,约64%的市场主体认为降低了与政府打交道的费用,均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12所示,在天津市,87%的市场主体认为,商改措施能够降低市场主体与政府打交道时间,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比全国最优水平低6个百分点。

另外,64%的市场主体认为,商改措施能够降低市场主体与政府打交道费用,也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比全国最优水平低22个百分点。总的来说,天津商事改革对于企业与政府打交道所需的成本减少效果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排在前面的省份还有较大差距。

图12 商改降低了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

(四)2018年,60%的天津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其经营有积极影响,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图13 2018年,60%的天津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经营有积极影响。

如图13所示,在天津,60%的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经营有积极影响,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比全国最佳水平低了20个百分点。3%的市场主体认为对经营有消极影响,略微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这表明,天津商事制度改革对市场主体经营的影响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天津市商事制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

总体来看天津市的商事改革进度跟上了全国的步伐,在前文提到的多个事项上天津大多处于全国平均的水平,市场主体对天津的主观评价也较好,只在少数事项上呈现整体落后的状态。但在经过对数据进行分类后,可以看到天津的商事改革在于不同地区对于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呈现出不太均衡的状态。

(一)2018年,天津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14 2018年,28%的天津市场主体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是中央政府2018年初所提出的商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承诺,更是市场主体的诉求。如图14所示,在2018年,28%的天津市场主体办成一件事只需要跑一次,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2个百分点,只有全国最优水平的一半左右。44%的市场主体办成一件事需要跑两次。这意味着,天津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上稍显落后。

天津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上的落后是因为部分区在这项改革上比较落后。如图15所示,2018年,在调研的6个区中,可分成三组,其中第一组,河西区与津南区的改革成效是比较好的,约38%的市场主体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9.7%);第二组中,南开区(32%)略优于平均水平,河东区(24%)略差于全国平均水平,改革成效尚可;余下的一组,河北、武清两区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有18%的市场主体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只有河西区与津南区平均水平的一半,改革成效较差。

图15 2018年,天津各区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比例不均衡。

(二)目前,天津市场主体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在商事制度改革范围之外,但商事制度改革范围内的问题解决情况落后于全国。

商事制度改革一直围绕着解决“办照难”、“办证难”、“退出难”等问题不断深化,不过,从市场主体反馈看,这些问题已经不再是市场主体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图16 目前市场主体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在商事制度改革之外

如图16所示,对于“在本地做生意目前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什么?”天津市场主体反馈目前最主要的三个困难分别是市场竞争激烈、成本高和招工困难。这三个困难被提及的比重分别为19%、15%和14%。同时这三个困难也是全国市场主体所普遍面临的主要困难,天津的情况相对要稍微好一些,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显然,这些主要困难不是目前的商事制度改革所能够直接解决的。

反观商改相关的问题,天津市市场主体提及开办企业难、办理许可证难、市场退出难的比重分别为4%、8%和3%,已经不再是市场主体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天津这三项中有两项情况要更差一些,商改问题的解决落后于全国水平。在全国范围内,这三个困难被提及的比重分别为3%、7%和3%。

(三)2018年,天津市场主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用率基本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不同年龄段使用情况参差不齐,其中50岁以上使用情况较为糟糕。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趋势。从市场主体反馈看,天津市场主体“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使用率基本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1.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的比例较高,相比全国平均水平59%,天津67%的市场主体知道网上办事大厅;

2.使用网上办事系统的比例较低,在天津,38.2%的市场主体有使用网上办事系统,而全国平均水平是42%;

3.网上信用信息系统使用方面,天津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65%的市场主体会查看。

天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使用情况在各年龄段呈现明显差异。如图17所示,从各年龄段受访对象中回答不知道网上大厅的比例来看,天津50岁以上年龄段中的比例高出全国同年龄段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而小于30岁、30-40岁、40~50岁年龄段中的比例均小于全国平均值,其中40~50岁人群中回答不知道的比例为0。这表明,天津的使用率低受50岁以上这一年龄段的人群因素影响较大,年龄偏大的办事人员对于网上办事大厅的了解程度还有待提高。

图17 各年龄段受访对象中不知道有网上办事大厅的比例。

(四)目前,天津商事制度改革对市场主体经营的积极影响处于全国平均水平,然而对于特定类型的企业积极影响水平较低。

从市场主体的反应的主观感受来看,天津的商事制度改革对市场主体经营起到了一定的直接帮助。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天津市场主体认为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其与政府打交道成本的比例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另一个是,天津市场主体认为商事制度改革对其经营有积极影响的比重,也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然而从所有制类型以及人员规模两个角度对市场主体进行细分后,可以看到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对于天津市商事改革主观上感受到的积极影响水平和我们从总的数据上看到的并不太一致。

如图18,首先,依所有制类型进行划分,可以看到除未收集到合资类企业的数据外,国有、私营和个体的数据都低于各自类型在全国范围的平均水平。

如图19,依人员规模来划分,可以看到少于十人的微型企业中的数据明显落后于该类别在全国范围内的平均水平,10~20人类别略优于全国水平,20~100、100~500分别低于全国水平10个、20个百分点,而5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类别中的数据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

可以初步得出结论,尽管从总体上看天津市场主体对商改成效的认可程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同,但天津市小微企业对于商事改革积极影响的主观感受度较低,主要是500人以上的较大型企业更明显地感受到商事改革的积极影响。

图18 天津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对于商事改革的积极影响的主观感受呈现出一定差异。

图19 天津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对于商事改革的积极影响的主观感受呈现出一定差异。

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商事制度改革旨在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而地方想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种种措施,都需要既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进行改革,同时不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及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对改革进行有效的调整。根据天津市商事制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以及仍然存在的旧问题,结合社会经济新形势,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继续紧跟全国商事制度改革的步伐。

从前文各项数据来看,天津商事制度改革在我们考量的多数维度上都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包括注册所需办理的证件数、网上办事系统的使用比例以及一些市场主体的主观评价。而从全国的市场主体对于内地各省份的营商环境评价来看,天津处于第八位,总体处于中等偏上的位置。在改革的进程之中,不落后就算是成绩,天津要保持已有的成功做法,抓住拥有北方第一个自贸区的机遇,固化、强化商事制度改革,争取在不落后的基础上探索更多样的适合天津的改革措施。

(二)面向特定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商事改革措施。

天津整体数据呈现出一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多数指标整体上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将数据进行分类后再分别与同样分类后的全国平均水平进行对比有高有低。事实上,天津多数数据都仅处于平均水平而未能出彩有一定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特定的市场主体。针对这一情况,天津市应该着手于这些特定类别的市场主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用精准的改革达到既能实现改革目标,又最大限度避免对整体市场的干预的效果。

(三)着手解决商改面临旧问题的同时,要投入精力解决新显现出的商改之外的问题。

目前天津市市场主体所反映的企业经营主要面对的困难之中,排在最前面的问题集中于竞争激烈、成本高、招工难等商事制度改革以外的方面,全国来看也是呈现出相似的趋势,这需要政府投入精力去解决这些市场主体最明显地感受到的问题。但同时,天津市场主体提及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的问题的比重多数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总体来看天津在商事制度改革上还落后于全国水平,仍需要政府投入精力解决问题。

(四)利用在天津设立自贸区这一契机,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2015年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至今,也正伴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推开、深化的过程。2018年5月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发布,其中提出了“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指导思想,以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与流程优化”、“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与“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创新”等商事改革相关的制度改革方向。自贸区带来的大量市场主体的进入是对于天津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的检验,同时也是天津进一步总结不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契机。

统筹:徐现祥、马晶、金奕彤

调研:梅子威、姚维、姜适染、马晶、金奕彤、钟子健、王鑫、樊承耕、李淑宁

执笔:姜适染、贾帅帅、李小瑛

资助:研究阐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18VSJ069)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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