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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官方平台刊发丹东港声明:有人假借公司名义散布不实言论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2019-04-07 22: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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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丹东市委市政府官方新媒体平台“丹东发布”刊发了一则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声明。声明称,有人假借丹东港集团名义散布不实言论,甚至抵制司法重整程序。对此,丹东港集团方面强调该行为与集团无关。

此前,据多家媒体报道,卷入债务违约危机的丹东港集团于3月22日召开债务重组情况媒体沟通会表示,集团有能力也有信心通过自身努力逐步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并要求丹东市政府偿还该集团垫付的围海造地及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7.89亿元。

3月30日,辽宁丹东市政府通过丹东新闻网发布新闻通稿予以回应称,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据表明:丹东港集团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丹东市政府没有偿还义务。

而在4月7日晚,认证信息为“中共丹东市委宣传部”的微信公众号“丹东发布”又刊发文章《今天,丹东港集团发表声明【全文】》。该声明落款署名为“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声明称,“自丹东港集团出现债务违约危机之后,主要债权人方已向法院申请对我公司进行司法破产重整。在此期间,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假借公司名义,通过组织‘学术研讨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策划媒体宣传等形式在社会上散布不实言论,误导法学学术界关注,制造舆论热点,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该声明还提到,“个别人还组织数家律师事务所和独立律师串联谋划,妄图给人民法院施加压力,制造公司与司法程序对抗的现实,从而抵制司法重整程序,实现不法利益。”

“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上述行为,与我公司无关,并不代表我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舆论发布人、关联媒体及相关律师所和独立律师自行承担。本公司愿意积极回应债权人关切,尊重人民法院依法裁判,配合依法债务处置工作。”最后,声明强调。

据丹东港集团官网介绍,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最北端的丹东港,地处东北亚中心,南邻黄海,是我国东北东部地区唯一出海通道,也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北方起点。丹东港自1897年设立口岸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逐步由鸭绿江内河港口建设发展为大型深水海港。2005年成立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改革。

丹东市政府在3月30日通过丹东新闻网发布的新闻通稿中称,3月下旬,丹东港集团通过媒体对外发布消息,声称该集团在辽宁省、丹东市政府的委托下,开展大规模围海造地、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要求丹东市政府偿还该集团垫付的围海造地及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7.89亿元。对此,丹东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全面深入调查。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据表明:丹东港集团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丹东市政府没有偿还义务。

上述新闻通稿指出,据了解,丹东港集团要求偿还的227.89亿元建设资金,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大东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的围填海施工投资202亿元;二是大东港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89亿元。相关文件显示,国家海洋局对大东港港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批复的规划用海总面积控制在1801公顷以内,其中填海面积控制在1416公顷以内。丹东港集团实际填海1336.25公顷,其中已取得海域使用权26宗,形成土地783.35公顷,透水构造物(码头)10.9公顷,均换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证书》,使用权人为丹东港集团(22宗)及其分立重组的丹东港务经营公司(4宗)。这些填海形成的土地全部被丹东港集团用于抵押贷款。

丹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自2011年以来,大东港区围填海的建设主体是丹东港集团,围填海的建设行为是企业行为,建设资金是由丹东港集团自身承担的,丹东市政府不承担丹东港集团围填海建设资金的责任。丹东港集团是围填海投资建设的责任主体,也是围填海造地的不动产权利人、受益人。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胡梦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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