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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发布高价悬赏公告:提供老赖财产线索,最高奖八百万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2019-05-25 17:1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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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到位,最高可获得8000000元!”5月24日,广东佛山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佛山中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因悬赏金额最高达800万元,引起外界关注。

悬赏公告显示,佛山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宇与被执行人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王捷、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佛山中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希望知悉下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向佛山中院提供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奖励。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被执行人共有3个,分别为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捷)、王捷以及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敏)。其执行依据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民终18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为(2017)粤06执902号。

悬赏公告显示,其申请悬赏标的额为86615020.08元,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承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得以执行到位的,由法院从执行到位款中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兑现奖励。悬赏条件为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到位,符合执行相关规定(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澎湃新闻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未查询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民终1873号民事判决书,但发现上述被执行人(指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王捷和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均涉多起经济纠纷类诉讼,且多是借贷纠纷诉讼。

一份相关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佛山顺德居民刘宇与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王捷、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纠纷,佛山中院于2015年11月4日立案。2016年8月,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刘宇返还借款本金63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6300万元为本金,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被告王捷、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梧州市保盈投资有限公司有7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王捷有11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已被限制高消费;藤县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有1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上述所涉案件。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案号为(2017)粤06执902号的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被执行人应支付借款本息暂计87937500元,全部未履行。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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