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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昨发生两起向警方投掷燃烧玻璃瓶案件,重案组介入调查
香港政府新闻网6月7日发布消息:一名男子7日凌晨在湾仔向警车投掷已点燃的玻璃瓶,警方正在调查,并强烈谴责破坏法纪的行为,重申绝不容忍暴力行为。
消息透露:7日凌晨约3时34分,警务人员乘警车巡经军器厂街与骆克道交界期间,发现一名男子手持已点燃的玻璃瓶,当警车减速准备处理之际,男子将玻璃瓶投向警车,玻璃瓶落在警车旁起火。该名男子随后登上停在路旁的黑色私家车逃去。
警方爆炸品处理科人员接报到场,捡走玻璃瓶碎片作进一步检验。港岛总区重案组正调查这宗案件。香港警方表示,民众如目睹事件发生或有资料提供,可致电2860 7849或6658 0146与调查人员联络。
另外,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官网8日还披露了另一宗向警方投掷玻璃瓶案件:7日下午约3时50分,一名男子将一个已点燃的玻璃瓶掷向跑马地警署外墙,玻璃瓶在地上起火。该名男子随后登上停在路旁的一辆黑色私家车逃去。
香港警务处表示,(警方)人员其后在北角英皇道发现一辆怀疑涉案的私家车,并在附近一大厦拘捕一名二十四岁男子,涉嫌纵火。(警方)人员其后再拘捕三名男子,年龄介乎二十二至六十岁,涉嫌与案有关。四名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
香港警方透露,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人员正积极调查两宗案件,警方不排除稍后有更多人被捕。警方强烈谴责破坏法纪的行为,并重申绝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如有任何人违法,警方定必果断执法,以维持公共秩序及保障公众安全。
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警司黄维在7日晚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无论是什么时间、地点、日期或动机,警方都会强烈谴责这些危险行为,纵火行为是严重罪行,一经法庭定罪,最高刑罚可被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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