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共305人!青海这5家三甲医院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2019-06-10 18: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青海省人民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招生条件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编制内从事临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拟在青海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社会人),采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

(三)全科医学方向招生对象主要为农牧区免费订单定向临床医学毕业生。

(四)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五)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

(六)年龄30周岁以内,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全科专业可适当放宽。

培训待遇

凡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在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免费住宿。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及《青海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培医师每月考核合格后予以全额发放国家及地方补助金。单位人工资由委派单位发放,社会人工资由医院按照相关政策发放。对紧缺专业的生源视具体情况给予政策和补助金方面的倾斜。

凡在我基地参加住培的社会学员,若培训合格,及培训期间表现优秀者,将被优先推荐我院聘用。

招生计划

按照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计划及我院培训基地需求,2019年我基地计划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95人,其中全科专业35人(主要面向全省免费订单定向全科医师),专业招收人数可根据招录考试成绩及面试进行调剂,具体专业如下:

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请人员需实名填报《青海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报名表》(详见附表),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报考专业、志愿基地等内容。单位人报名时需填写相关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三)申请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填报相应志愿专业,志愿提交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

材料审核

报名期间,由青海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住培办”)统一审核各申请学员报名信息。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至6月24日(每日9:00—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网址:http://39.106.45.165:91(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7日上午10点开始)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拟定于6月25日上午(周二),面试时间6月28日(周五)。

2.考点设于青海省人民医院,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员录取

整个招录过程由我院监察室全程监督,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志愿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医院审核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对紧缺的培训学科或未录满的学科进行调剂。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我院向社会公布结果。

青海省人民医院科教处住培办联系人:马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66931、18997159120

医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2号

医院官网:http://www.qhsrmyy.com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住培医师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4年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培训时间

本科毕业生和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一律培训3年;已毕业的临床专业型硕、博士研究生,经测评临床能力达到减免条件者,可根据其临床培训经历分别减免不超过1年和2年的培训时间。

招收对象

(一)社会人住培医师: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表现优异者,优先入职我院正式员工。

(二)单位委托住培医师: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及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招录计划,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实际情况与需求,计划招生总量95人,共31个招生专业,具体名额见下表: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招生一览表

报名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必须取得毕业证者。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除口腔以外的其它专业;妇幼专业、医学检验专业(5年制)、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对应专业;全科专业招录主要面对青海省内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及全科专业硕士研究毕业生。各专业报名人员均须确定能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方能参加住培。

3.外语要求:具备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或成绩达425分及以上优先录取;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4.其他要求:毕业1年的同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及以上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招录2019年12月31日。

(二)单位委托培训生条件

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分别同上,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另需由所在单位与我院签署委托培训合同,并统一出具同意送培证明。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7日00:00—6月19日23:59,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可能进行补录。补录办法和报名时间在我院网站另行公告。

报名程序

(一)采用提交电子报名表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提交电子报名表: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更改为“2019级住培医师XX(姓名)报名表”,亲笔签名确认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qdfyjxglb@163.com。

(三)单位委培住培医师:除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外,另请送培单位完整填写《单位委培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qdfyjxglb@163.com。

(四)我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凡报考我院规培的人员,于2019年6月7日起,在系统开放期间登陆“http://39.106.45.165:91”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网报,网报流程详见网上报名指南(附件3)。

1.我院接收报考志愿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于网上报名次日登录“http://39.106.45.165:91”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于2019年6月25日8:30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临床技能中心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的报名人员请于7月10日登录“http://39.106.45.165:91”查看是否录取。我院在完成考试后尽快给预录取人员发送录取通知,预录取人员必须在收到录取通知的3天内回复是否接受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被录取住培医师按规定时间到培训基地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特殊理由不办理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4.没有被录取并且选择服从调剂的人员,由我院教学管理部毕业后教育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毕教办)进行调剂。

5.被调剂住培医师按规定时间到培训基地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理论笔试和面试程序

(一)由毕教办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英语应用及个人综合素质。

(三)紧缺专业视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和内容。

录取程序

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由毕教办会同各专业基地择优录取,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由医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所有报名医师均需在阅读、了解该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住培医师”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人住培医师:

1.人事关系:医院与住培医师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人住培医师档案由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托管。

2.待遇保障:(1)我院人力资源部根据青海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规定及通知精神为社会人住培医师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险种费用按照临聘人员有关政策执行;(2)按实际需求统一安排住宿;(3)基本工资按照我院工资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500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注册在我院者,按照《青海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调整基本工资金额,与同年资本单位人住培医师相同;(4)国家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按照20000元/人/年的标准并结合社会人住培医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5)省级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根据省级财政拨款情况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和要求统筹发放。按国家和省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培训补助标准。

(二)外单位委托住培医师:

1.人事关系:外单位委托住培医师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外单位委托住培医师档案由送培单位统一管理。

2.待遇保障:(1)工资根据原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由原单位发放。(2)按实际需求统一安排住宿:(3)国家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按照20000元/人/年的标准并结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4)省级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根据省级财政拨款情况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和要求统筹发放。按国家和省卫健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培训补助标准。

(三)本单位住培医师:

1.人事关系:本单位住培医师录取后与我院签订培训合同,人事关系按照医院相关人事制度执行,人事档案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2.待遇保障:(1)工资按照医院工资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未转正人员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500元。转正定级人员按照《青海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签订劳动合同,并从转正当月起发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2)按实际需求统一安排住宿:(3)国家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按照20000元/人/年的标准并结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4)省级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根据省级财政拨款情况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和要求统筹发放。按国家和省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培训补助标准。

备注: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0971-6162095何老师、马老师

联系邮箱:qdfyjxglb@163.com。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9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邮编:810001。

青海红十字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招收对象

(一)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关系或劳动合同的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培训结业须回原单位工作。(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三)本院学员:本院在职医疗岗位人员,在编或同工同酬。(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招生计划

2019年度共计招生专业24个,招生总量95人。(详见附件1)

招生计划表

报名条件

(一)各级医疗单位委培人员(单位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

2.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或同工同酬人员,包括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应届、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拟在青海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社会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西医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

4.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全科医学方向招生对象主要为各州县乡免费订单定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四)在读研究生不在招录范围内。

(五)新招录对象到培训基地报到时,应当按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6日至6月21日下午17:30时,根据首批招录情况,未招满专业和名额可进行补录。

报名程序及流程

采用纸质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学员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要求的各项附件材料(单位人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汇总后一并交至青海红十字医院科教科审核。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1.纸质材料包括:报名表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位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执业医师证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一份。

2.纸质材料上交方式:

直接将所要求的纸质材料汇总后一并交至青海红十字医院科教科,地址:西宁市南大街55号青海红十字医院3号楼21楼,电话:0971—8252676。

(二)网络报名:2019年6月7日上午10点起,开放网上报名系统,系统地址为:http://39.106.45.165:91,所有人员开始登陆吸引进行网报,网报流程详见网上报名指南。(附件3)

注:现场报名材料必须本人亲自送达至院科教科审核,网上报名需同时完成,否则无法参加招录考试。

笔试及面试

(一)报名材料经我基地审核后,将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6月2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

(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录取程序

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录。被录取学员信息,经省卫生健康审核通过后,医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如培训基地有未招满的专业和指标,需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可再次组织公开招录考试,择优、按需录取,补录工作需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备案。

新招录对象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5日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省住培招录考试。

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所有报名学员均需在阅读、了解该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学员档案由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托管。

2.待遇保障:

(1)享受本院轮转医师同等工资待遇;

(2)针对有宿舍需求的学员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3)发放国家级和省级拨付的住培学员生活补助费;

(二)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管理。

2.待遇保障:

(1)针对有宿舍需求的学员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2)每月发放保健费;

(3)发放国家级和省级拨付的住培学员生活补助费;

组织纪律

本次招录考试全程由医院纪委人员参与并监督,拟招录人员名单及考核成绩将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其他

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报名相关事项可咨询电话 0971—8252676 张老师;

报名地址:青海红十字医院科教科(3号楼21楼),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55号。邮箱:qhhszyykyk@126.com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志愿参加青海省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招收对象和条件

(一)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拟在青海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用自愿报名参加方式。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儿科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临床医学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从事儿科临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试,被录取学员所在单位给予支持。报考人员(单位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儿科或西医临床医学;

2.医疗机构内正式在编或同工同酬人员,包括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招收计划

我院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儿外科专业住院医师15名。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21日

报名地点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务科(行政楼三楼)。

报名办法

(一)报名期间,由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统一审核各申请学员报名信息。

(二)报名学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原件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本人亲笔签字,单位人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一份,2寸免冠近照2张。

招生考试

(一)考试内容

1、笔试:专业(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英语;

2、面试: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

(二)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5日上午。

录取条件

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志愿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公布招录结果。

学员待遇

所有报名学员均需在阅读、了解该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

2.待遇保障:①根据学员考勤及学习等情况发放培训工资1500元/月、国家补助、地方补助。②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可适当发放绩效。③针对有宿舍需求的住培学员提供统一的住宿。④每年评选优秀学员,并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⑤规培结束以后,优秀学员我院可优先录用。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我院代为培训;

2.待遇保障:①根据学员考勤及学习等情况发放国家补助、地方补助(培训期内工资由所在单位发放)。②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可适当发放绩效。③针对有宿舍需求的住培学员提供统一的住宿。④每年评选优秀学员,并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

备注: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住院医师提前2日到我院报到,逾期2周无正当理由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所在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报名咨询电话: 0971—8179104

联系人:申大俊 1389758928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7号,邮编810007。

Email:feyywk104@163.com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招收对象

(一)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及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招录计划,2019年度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计划招生5人,招生专业精神科。

报名条件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从事临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单位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各专业。

2.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或同工同酬人员,包括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拟在青海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社会人)。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西医临床医学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4.愿意在青海省各基层医疗机构从事诊疗工作;

5.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5日9:00至2019年6月24日18:00,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可能进行补录。

报名程序及流程

(一)采用提交电子报名表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提交电子报名表: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更改为“2019级住培学员XX(姓名)报名表”,亲笔签名确认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1651260686@qq.com。

(三)单位委培学员:除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外,另请送培单位完整填写《单位委培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1651260686@qq.com。

(四)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医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理论笔试和面试程序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先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通过的学员将于2019年6月25日10:00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9楼学术报告厅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学员录取

(一)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志愿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医院备案。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向社会公布结果。

(二)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卫生健康委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2周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省住培招录考试。

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所有报名学员均需在阅读、了解该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学员档案由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托管。

2.待遇保障:(1)针对有宿舍需求的住培学员提供统免费住宿;(2)提供我院发放的基本工资1500元/月;(3)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发放培训生活补助。

(二)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办理。

2.待遇保障:严格按国家和青海省的相关政策及三方培训协议执行。

备注: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报考咨询

联系人:李积芳

联系电话:0971—8816512、15111716965

单位地址: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西宁市城东区果洛路41号)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各医院招生简章完整版

来源:青海新闻网 编辑:雒婷 责编:马振龙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