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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两伙恶势力相互举报,警方查明后双双落网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2019-06-12 16:46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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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展开,全国各地陆续公布破获的典型案例。

6月12日出版的《宁夏日报》披露了一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两伙7年来“相互交织、相互对抗”的恶势力被当地警方成功打掉的案例。该县位于陕甘宁蒙四省区七县(市、区、旗)交界地带,自古便是西北商贾云集之地。

报道称,2018年11月初,盐池县公安局先后接到吴忠市公安局及该县扫黑办转办的冯某等人举报“大水坑镇某自然村村民李某长期阻拦施工、收保护费、欺压老百姓”、李某等人举报“大水坑镇某村村民组长冯某挪用集体土地租赁费10万元”的案件线索。

令警方当时感到蹊跷的是,冯某与李某相互举报对方涉恶。

接报后,盐池县公安局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落实核查。经查,2003年,大水坑石油基地搬迁,冯某、李某、刘某某、马某某等人为了长期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结伙阻拦施工人员对石油资产拆除,以各种名义非法占有石油资产非法获利。后冯某、李某因利益分配不均产生矛盾,双方各自纠集人员,分别成立了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以大水坑西队的名义非法获取利益。该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涉恶团伙成员多数会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周围群众,使得知情人因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说、不敢说,受害人也不敢向公安机关举报。”据专案组民警介绍,侦查此类案件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调查取证难,一次次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一次次法律法规的宣传,终于取得了部分受害人的信任,愿意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

专案组最终查实以冯某、李某为主要代表的2个犯罪团伙从2011年至2018年期间,相互交织、相互对抗,以威胁、滋扰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先后实施敲诈勒索4起,寻衅滋事17起,挪用资金1起的违法犯罪事实。

历时3个多月,前后5次抓捕,以冯某、李某二人为首的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并于2019年2月28日以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挪用资金三项罪名22起案件,依法向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官方报道称,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破获敲诈勒索案4起、寻衅滋事案17起、挪用资金案1起,冻结冯某、李某等11人的46个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0万余元,扣押涉案车辆2辆,查封房产1处,追缴涉案赃款6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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