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内蒙古、湖南、江苏三名厅官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2019-06-13 18:02
一号专案 >
字号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6月13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赵文亮、孙敏、罗洪明提起公诉。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文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长赵文亮(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文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文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6月10日,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敏利用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处长、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罗洪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洪明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罗洪明,并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洪明利用担任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大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镇江新区管委会主任、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赵文亮、孙敏、罗洪明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刘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