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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法院升级版:诉源治理奏效,有法院收案现负增长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9-06-14 10:01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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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把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奏效。有的法院案量增长势头得到遏制,甚至出现收案量负增长现象。

以浙江省为例,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今年1至5月,浙江省法院收案73.9万件,同比下降0.7%,系近10年来首次同比下降。而在过去5年间,浙江省法院收案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至2017年攀升至171万件,收案量位列全国第二。

当大量矛盾纠纷持续涌入诉讼渠道时,案件存量消减困难往往成为法院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司法改革进程中,“诉源治理”亦是破解难题的重要途径。

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

6月12-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江西南昌召开,32家高院院长(副院长)围绕上述“诉源治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议题展开经验分享。

截至2018年底,各级人民法院共建立特邀调解组织1.8万多个,选聘特邀调解员6.5万余人,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66.3万件,调解成功案件70.6万件,调解成功率42.4%。

澎湃新闻注意到,自2015年以来,各地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

比如, 2018年以来,湖南省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在诉讼外化解矛盾40余万件,全省87家法院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组织264个,通过法院调解、委托和委派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约16万件,占收案数的13.8%。

在重庆,“驻院调解工作室”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分流化解率达18%。通过诉调对接,妥善化解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3900余件关联纠纷,促成百年重钢涅槃重生,扭亏为盈。

纠纷解决渠道从“一枝独秀”走向“百花齐放”。今年2月,最高法院在发布的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进一步指出,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澎湃新闻观察到,早在2012年,最高法院即在部分地方法院部署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与诉讼相比,调解、仲裁、裁决等非诉解纷方式有着简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等优势,人民群众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需求愈显迫切。” 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胡仕浩说。

吉林经验:将诉源治理纳入绩效考核,“门诊式”诉前解纷

吉林省是案件小省,案件总量仅占全国法院的1.8%。

为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诉源治理成效,吉林法院作了一个决定:将诉前调解纳入审判管理系统,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增强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不仅如此,吉林法院还推行“门诊式”诉前解纷模式,全省93家法院均配备程序分流员,建立递进式案件过滤通道,构建立案前多元化解、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

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吉林省法院共诉前调解纠纷55879件,调解成功率64.9%;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52.6%,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2.3%。

浙江样本:递进式解纷新体系,收案出现负增长

近年来,浙江法院把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主动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汇聚到诉讼服务中心,由法院主导形成一站式、多元化的纠纷化解平台。

但实践证明,仅仅由法院主导的这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能解决案件大幅增长的趋势。

数据显示,近5年来,浙江省法院收案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至2017年攀升至171万件,增幅14.8%,收案量全国第二,法官人均结案314.9件,名列全国第一。

为此,浙江开始倡导“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总结推广了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起分层过滤、开放融合、网上网下、衔接配套的递进式多元纠纷解决新体系。

比如,在“普陀模式”中,速裁团队对部分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即时开展立案速裁;其余案件“二八分流”至难案团队和简案团队。通过线上线下对接联动实现司法兜底保障,让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诉源治理”效应渐显。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系近年来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案件大幅增长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另一项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浙江省法院收案73.9万件,同比下降0.7%,系近10年来首次同比下降。

改革法治化:推动全国立法,授权调解前置程序试点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虽已建立但功能发挥不充分。”最高法立案庭负责人钱晓晨坦言,这一制度还存在机制不健全、发展不平衡、专业待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应用推广不充分等问题。

与此同时,改革也需于法有据。从实践看,调解前置程序试点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有效突破改革瓶颈。

现实的情况是,由于法律依据不足,改革的红利难以完全释放。基于此,最高法将着手推动调解前置程序试点法律授权,进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国立法。

在地方立法上,山东、安徽等地走在前列。澎湃新闻注意到,2016年,《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即已推动出台,《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也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为深入总结各地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安徽省法院还出台23个文件规定。

在吉林,《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已于5月下旬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内即将颁行。四川省人大也即将启动《四川省多元解纷促进条例》的“三读”程序。今年初,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已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纳入了立法计划。

此外,黑龙江也在推进这一立法工作。与此同时,黑龙江高院还推动省委政法委将诉调对接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综治考评,与11家省直单位联合发文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与省司法厅联合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律师调解全覆盖及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不断健全多元解纷制度机制。

    责任编辑:蒋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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