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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起,柳州这些道路将启用无人机抓拍!柳江道路...
2019-06-22 13: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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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29日起,柳州这些道路将启用无人机抓拍!柳江道路“限行”有调整》
@柳州司机,
你平时开车上路有没有自觉遵守交规?
会不会图一时之快而乱停车?
下面贴心的微姐要告诉大家
一件重要的事情!
29日起,柳州一些道路将启用无人机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
所以老司机们开车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交警部门将定于2019年6月29日零时起,在柳长路、古灵大道、双沙大道、江湾大道、三合路、君武路、209国道(北部生态新区路段)、石虹路等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含无人机),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除此之外柳江城区道路“限行”有调整
↓↓↓
为进一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柳江区道路交通实际,交警部门将定于2019年6月29日零时起,每日(7:00至9:00;11:30至12:30;17:30至19:30)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驶入柳堡路、南环路柳江段(宜柳高速柳江出口至南环路与航岭路交叉路口)、瑞龙路南段(柳堡路路口至乐都路路口)、柳工大道(柳堡路路口至乐都路路口)、兴柳路(柳堡路路口至柳江公安分局)、马平路、练家坡路、乐都路、商贸街。届时,原柳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5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中型(含中型)以上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限制通行的通告》废止。限制通行时段,敬请行经上述路段的限行车辆绕道行驶,对违反规定驶入限行管制路段的,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规范交通秩序,严查交通违法,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交通出行者的出行安全。希望每位驾驶人能自觉做到遵章守法,安全、文明、礼让出行。携手努力营造良好出行氛围,共建和谐、品质道路交通。来源:“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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