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永清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

2019-07-24 09: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2019年7月19日上午,永清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程某、陈某某、于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蔡大军、县法院院长寇友靖、县公安局政委荣波、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文书、县司法局局长岳云波等领导参加了宣判会,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部分干警,县扫黑办全体同志,10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及三家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本案由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永清县院公诉刑诉(2019)13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某、陈某某、于某某等14人犯敲诈勒索罪向我院提起公诉,我院于2019年6月4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程某、陈某某、于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制造交通事故,多次在霸州市、永清县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钱财,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院认为程某、陈某某等1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并对14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判处了九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一千元至三万元,对作案工具荣某某所有的北京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为冀RD7R65)予以没收。

通过本次集中公开宣判,依法严惩了黑恶势力犯罪,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019年以来,永清法院准确把握形势,提高站位,下定决心、树立信心,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的新规律、新特征,锁定年度工作目标,改进工作举措,科学统筹力量,掀起了新一轮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一是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上有新认识。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实际行动,以更高的的政治自觉推进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在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上有新举措。我院始终坚持大张旗鼓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报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全社会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三是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上有新动作。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伞”破“网”,治标治根是主攻方向,我院积极与纪检、监委等机关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反馈案件信息,完善线索筛查摸排,坚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继续落实“一案三查”,加强线索排查工作。四是在进一步依法严惩上有新突破。“依法严惩”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方针,对黑恶势力任何时候都不能手软,我院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并重,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彻底摧毁再犯能力,充分利用财产刑,加大惩罚力度。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