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哪吒之魔童降世》来袭!这些隐藏点你看懂了吗?

2019-08-02 16: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他来了,他来了,

他踩着风火轮火热来袭,

燃爆了这个夏天!

作为“陈塘关最特别的仔”

他酷,带着朋克式的“烟熏妆”,

活脱脱一个霸王!

他拽,

手揣裤兜两眼向天,

打油RAP张口就来!

他狂,

“我命由我不由天,

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才算”!

他就是近期上映的国产动画电影

《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主角

——哪吒。

 

这个“混世魔王小哪吒”

与我们熟知的“少年英雄小哪吒”相差甚远,

却登顶国产动画电影票房冠军,

刷爆朋友圈。

 

今天法报君就另辟蹊径,

从法律角度解读,

看看里面都隐藏着哪些法律知识。

PS:本文有剧透,阅读需谨慎哦~

哪吒“魔丸”托世

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一个哪吒。在以往的影视剧里,哪吒代表的是正义一方,他凭一己之力对抗邪恶龙族,为了不牵连父母及百姓,他含泪自刎的画面,看哭了许多人。

在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剧中人物全部进行了颠覆性地改变,还讲了一个充满悬疑的新故事:

从前,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元珠,元始天尊提炼成“灵珠”和“魔丸”,一个可以造福人间,一个却是祸害苍生。元始天尊启动了天劫咒语,三年后天雷将会降临摧毁“魔丸”。太乙真人受命将“灵珠”托生于陈塘关李靖家的儿子哪吒身上。然而,申公豹为了一己私欲将“灵珠”和“魔丸”掉包——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哪吒却成了“混世大魔王”。

哪吒降生时,“魔丸”属性爆发,在所有人都想处死他时,他的父母没有抛弃他。李靖夫妇用情亲感化哪吒,并向百姓保证将哪吒束缚在家中,不给百姓惹麻烦。李靖一句“孩子是无辜的”,直抵人心最柔软的地方。

分析

此处为李靖父爱的高光时刻点赞!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关于亲生父母抛弃新生儿的报道,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也就是说,父母故意丢弃婴儿,情节恶劣的,比如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最高可获刑五年。此外,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如果是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还将涉嫌故意杀人罪。

哪吒被视作异类遭歧视

因为魔丸,百姓们都知道天生魔力的哪吒会为祸人间,他们害怕他,歧视他,对他恶言恶语。幼小的他在街上遇到一个小女孩想一起玩耍,却被百姓制止,大呼他为“妖怪”,并不停向他扔鸡蛋和菜叶子。

没有人愿意和哪吒交朋友,他看似玩劣魔童的外表下,是对朋友及他人认可的渴望。

一次,妖怪海夜叉作祟,引发城中骚乱,哪吒挺身而出,打跑海夜叉,并救下一个小女孩。然而,不明真相的百姓赶到现场时,误以为是哪吒抓走了小女孩。百姓拿着棍棒围堵哪吒,并向哪吒身上砸去,哪吒发怒使用法力反抗。好在太乙真人和李靖及时赶到,制止了这场祸乱。

分析

哪吒从小受到来自外界的误解和成见,他被孤立,被谩骂,甚至被殴打……他所遭遇的经历堪称“陈塘关暴力”。事实上,近年来关于未成人遭暴力对待的报道已屡见不鲜。对此,可根据受害人受伤害程度,判断施暴者承担责任方式及赔偿数额。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殴打未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不构成犯罪,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哪吒学习降妖除魔

面对父母对他的“软禁”、百姓对他的惧怕,哪吒开始一蹶不振。

为安慰哪吒,母亲鼓励哪吒修炼仙术,从而起到为民除害的作用。

不过,哪吒天生的法力,确实带有可怕的破坏力——时常搞个恶作剧,让百姓的生活鸡飞狗跳;修仙法术时,捉一个妖怪,就能附带烧一片房……

分析

请注意,这种玩火、搞破坏的事情,朋友们千万不要效仿,小心构成放火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哪吒化身抗争命运的勇士

哪吒三岁生日这天,迎来了天劫的终极考验。

这一天,哪吒得知了自己的身份,他一气之下魔性大发,脚踏风火轮,手持火尖枪,与太乙真人和李靖打斗。

事实上,李靖早已为哪吒佩戴了换名符,也就是把自己和哪吒的生命进行了交换。哪吒在得知这一切时,终于道出了“只有爱才是世间最强的武器”这一真理。他撕毁了换名符,从魔化暴走再次回归家庭,化身抗争命运的勇士,高呼“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算”!

与此同时,故事的另一个主角、“灵珠”的拥有者——龙王之子敖丙,在申公豹的蛊惑下,为振兴龙族而不惜对陈塘关痛下杀手,发动功力想要水淹陈塘关。后来又在哪吒的感召下,与哪吒一起共赴天劫。

最后,在太乙真人、哪吒、敖丙的共同努力下,灾难过去,一切平息,百姓感谢他们拯救苍生,哪吒也终于完成了自我的重塑。

分析

敖丙作为“灵珠”的拥有者,他虽然拥有一颗清澈透明的心,却也有被仇恨熏染的时刻,从而犯下了决水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剧情年龄推算,敖丙和哪吒亦敌亦友,应该也是一名未成年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朵莲花一世仙,我命由我不由天!

剧就看到这里,

愿每一位读者,

都有不屈服于现实,

不被命运束缚的精神,

敢于打破常规,打破偏见,

做自己该做的事,

活出自己的模样!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罗聪冉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