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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堡荐|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件事:没钱

2019-08-07 15: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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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的文学印象里,奥威尔短暂的写作生涯几乎都与所谓的“政治讽刺小说”联系在一起,他最著名的两部小说是《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这也给奥威尔贴上了标签。但是早年,他曾辞去稳定、体面、收入丰厚的工作,出没于污浊的生活环境,像真人秀《变形记》的桥段一样,体验流浪乞讨的生活,给我们展现了巴黎和伦敦最低层社会人员的生活现状。

小说开篇就给我们展示了巴黎贫民窟的真实场景:在那里,人类所有正常和美好的感情全都被难以忍受的肮脏和赤贫所榨干,扭曲,变形。一次意外的偷窃使作者失去了大部分赖以生存的现金,由此便开始了他的“地狱”之旅——从一个尚且体面的外国人,到被迫一件件典当自己的随身之物,再到后来的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差点沦落街头……

巴黎伦敦落魄记

(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

[英]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丨著

甘露、郭嘉慧、杨惠乔、朱文婷 丨译

金玲丨责任编辑

作品简介

1927年,24岁的乔治•奥威尔辞去在缅甸的殖民警察职务,开始辗转于英国本岛和欧洲大陆,四处流浪并尝试各种职业。他做过酒店洗碗工、教师、书店店员和码头工人。穷困潦倒,却也让出身中产阶级的他切身体验了底层的生活。奥威尔自己曾经提到“贫困的生活和失败的感觉增强了我天生对权威的憎恨,使我第一次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

1933年,奥威尔以这段经历为题材写成了小说《巴黎伦敦落魄记》。全书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叙述了一位英国文人在巴黎靠打零工度日,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潦倒生活;下半部描述了这位文人从巴黎流落回伦敦,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沦为无业游民并到处颠沛流离的种种经历。书中穿插了主人公的感想和评论,对贫困的真实含义做了深入剖析。但同时,苦难里仍透着黑色幽默。比如写又苦又累的洗碗工生活,仍不忘来一句经典的“大致来说,你为一道菜付的钱越多,吃到的汗水和吐沫肯定就越多”以作调侃。

作者简介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年6月25日-1950年1月21日),原名艾里克·阿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英国左翼作家,新闻记者和社会评论家。代表作《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是世界文坛最为著名的政治讽喻小说。

精彩段落

巴黎,金鸡街,早晨七点。一阵狂怒而令人窒息的叫喊从街上传来。经营着我住处对门小旅店的蒙赛夫人跑到人行道上对着三楼的房客喊话。她光脚穿着木屐,披散着灰色的长发。

蒙赛夫人:“婊子!婊子!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把虫子拍到墙纸上!你以为自己把店买下来了吗?你怎么就不能像别人一样把它们扔到窗外去?妈的!婊子!”

三楼的女人:“老母牛!”

随即窗户纷纷打开,半条街都加入了这场争吵,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十分钟之后他们突然闭了嘴——一队骑兵经过,人们停止了叫嚷,转而去看他们。

我勾勒出这幅场面,只是想传达金鸡街的常态。争吵不是那里会发生的唯一事情,但是我们很少有哪个早晨不经历一两次这种爆发。争吵声,街头小贩凄凉的叫卖声,在鹅卵石缝中找橘子皮的孩子们的叫喊声,夜里的高声歌唱以及垃圾车的酸臭味,构成了这条街的氛围。

这是一条非常狭窄的街道——如同一道峡谷,两边的房屋又高又脏,以古怪的姿势东倒西歪,就好像在倒塌时突然凝固住了一样。所有的房子都是小旅店,满满当当地住着房客,大多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店底层是小酒馆,在那里你只要花一个先令就可以喝到酩酊大醉。

在周六晚上,这一带有三分之一的男人都喝得烂醉。这里会为了女人而发生斗殴,住在最廉价的旅店里的阿拉伯苦工常常因为不可思议的事争执,总是抡起凳子甚至拔出左轮手枪来解决问题。晚上警察必须两人结伴才能从街上走过。这是一个相当喧闹的地方。但就在这喧嚣和污秽之中,也住着普通且值得尊敬的法国店主、面包师、洗衣女工等等,他们不与外人交往,一声不响地积累起小小的财富。这是一个典型的巴黎贫民窟。

我住的旅店叫做三雀旅店。这是一个黑暗、拥挤、摇摇欲坠的地方,共有五层,用木板分成四十个房间。房间又小又脏,沉积着污垢,因为没有女仆,而店主F太太也没有时间打扫。墙壁薄得像火柴木,一层层粉色的墙纸试图掩盖墙壁上的裂缝,但因松裂而成了无数虫子的寄居所。白天长串的臭虫在天花板附近如行军般爬来爬去,到了晚上则恶狼一般扑下来,所以人们必须每几个小时就起来对它们进行大屠杀。有时候若虫子闹得太凶,人们就烧硫磺把它们熏到隔壁去,于是隔壁的房客便以同样的方式反击,并把它们赶回来。这是个肮脏的地方,但有家的感觉,因为F太太和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的流动性很大,多数是不带行李的外国人,呆上一个礼拜就消失。他们来自各行各业——鞋匠、砖瓦匠、石匠、工人、学生、妓女、拾荒者。有些人一穷二白。一个阁楼上住着一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制作时髦的鞋子销往美国。每天六点到十二点,他坐在床上做出一打鞋子,赚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时间里他去索邦大学听课。他学习神学,神学书面朝下扔在满是皮革的地上。另一间房里住着一个俄罗斯女人和她的儿子,他自称为艺术家。那位母亲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织补每只二十五生丁的袜子;与此同时,她的儿子衣着光鲜地在蒙巴纳斯的咖啡馆里游荡。有个房间租给了两个不同的房客,一个是白天上班,另一个晚上上班。在另一个房间里,一个鳏夫和他的两个患肺病的成年女儿挤一张床。

旅店里有很多古怪的人。巴黎贫民窟是怪人聚集地——人们陷入孤寂、半疯的生命低谷,不再试图回归正常或体面的生活。贫穷将他们从一般的行为规范中解放出来,就像金钱将人们从工作中解放出来一样。我们旅店里的一些房客过着难以形容的古怪生活。

比如又老又矮、衣衫褴褛的鲁吉耶夫妇,他们做着很特别的买卖。他们在圣米歇尔大道上卖明信片。奇怪的是,他们假装明信片含有色情内容,把它们密封在小口袋里卖,可实际上印的只是卢瓦尔河上的城堡照片;买家发觉时已太迟,也便无话可说。鲁吉耶夫妇每周挣大约一百法郎,勒紧裤腰带才能过上半饥半醉的日子。他们的屋子脏得从下一层都能闻到味。据F太太说,鲁吉耶夫妇四年没换过衣服了。

还有在下水道干活的亨利。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满脸忧郁的卷发男人,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长靴时看起来十分浪漫。亨利的怪癖是:除非为了工作的事,他真能一连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司机,工作很好并且在攒钱。一天,他恋爱了,女孩拒绝他时他大发脾气,踢了她一脚。被踢了之后女孩疯狂地爱上了亨利,他们同居了两周,花了亨利一千法郎。后来女孩出轨了,亨利在她上臂上捅了一刀,于是他在监狱里呆了六个月。被捅之后女孩更爱亨利了,两人尽释前嫌,约好等亨利出狱后买一辆出租车,他们就结婚定居。但两周之后女孩又一次出轨,亨利出狱时她已经怀孕。亨利这次没捅她。他取出所有积蓄,大醉一场,结果又在监狱里蹲了一个月,之后他就去当了下水道工人。什么都没法引诱亨利说话。你问他为什么在下水道工作,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双拳交叉表示手铐,然后朝着南边的监狱猛点头。厄运似乎在一夜之间把他变成了智障。

还有英国人R,他每年有六个月和父母住在英国的帕特尼,另外六个月住在法国。在法国的时候,他每天喝四升酒,周六则喝六升。他曾经远游到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是个文雅和顺的人,从不与人争吵,同时也从不清醒。他会在床上躺到中午,然后直到午夜他都缩在小酒馆的角落里,安静而有条不紊地喝酒。喝酒时,他用一种优雅而女里女气的声音讨论古董家具。除了我,R是这里住的唯一一个英国人。

阅读原文(“译言”公众号:yeey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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