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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红桥区法院强制腾房

2019-08-05 21: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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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行难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法律的尊严,日前,红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依法执行。
执行法官
前期已经给他做了工作,今天主要是把他占用的铃铛阁中学西侧小二楼一楼和二楼的物品清空,还有斜对过政协礼堂的物品清空,对房屋的物品进行清点和登记。
这是红桥区的一起强制腾房案,2015年11月26号,某公司整体租赁了铃铛阁中学从事教育工作,享有房屋使用权,当时这家公司和红桥区中小学后期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到2017年11月27号,但到期后红桥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想收回房屋,决定不再对外出租,这家公司却没有按期搬出,随后被起诉至法院。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李海华
法院是2018年的5月份判决限期腾房,上诉期内,他们提出上诉,天津市一中院判决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阶段初期,他们又向天津高院提出审诉,但是申诉也驳回。
法官介绍当时这里处于正常教学状态下,涉及到六百多名学生。经过反复沟通疏导,截至6月1号,这家公司自行腾空了大部分房屋。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李海华
甩了这个二楼的办公区,最后咱们安排限定他们8月2号之前必须完成清场工作,法院也张贴了执行公告,今天我们执行完毕,把清空的校舍,房间全部交付给申请人。
转自:美丽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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