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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两地招聘218人!事业单位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2019-08-17 19: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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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甘肃两地招聘218人!事业单位岗位+警务辅助人员(附岗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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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陇南市宕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陇南市宕昌县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经批准,决定为宕昌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拟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计划详见《2019年宕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9月16日至2001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4.岗位代码01至12为陇南市户籍,岗位代码13至63为宕昌县户籍。

5.《岗位简表》中限陇南市户籍与宕昌县户籍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在校及毕业后择业期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其它不适合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7.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由宕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初审和汇总,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2.报名地点:

在宕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陇南市宕昌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陇南市宕昌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2)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提供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就业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含军队院校)。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吋免冠正面蓝底照片4张。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7)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8)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现场缴纳。

四、考试

所有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1.卷面分值及时间

考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内容:管理岗位测试综合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专业技术岗位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上午09:00—11:00)。

(3)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14日—18日到宕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5)开考比例。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文件,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3:1。报名结束后,由宕昌县人社局认真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管理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岗位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专业技术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划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聘用,并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宕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

五、录取及审批

1.公布成绩。通过陇南市人民政府网、宕昌县人民政府网及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宕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向社会公布成绩。

2.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公布的考试成绩,分别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含末位成绩并列者)。

3.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社发[2017]23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6.上报审批。体检、考察、公示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陇南市宕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报市人社局审批。

六、聘用管理

1.宕昌县人社局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文件,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落实具体工作岗位。

2.所有聘用人员按所报考岗位进行安置,不得跨岗位聘用安置。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除在本县职务晋升调任原因外,不得因借调、抽调、公开遴选、调动等原因离开聘用单位,否则予以辞退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所有聘用人员到岗后纳入事业人员管理,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为了保证招聘考试工作的严肃、公正和透明,在具体组织招聘工作中,陇南市人社局、宕昌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2019年宕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宕昌县纪委、监委0939—6121703

市人社局事业科0939—8219651

咨询电话:

宕昌县人社局0939-6171198

陇南市事业单位2019年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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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公安机关常备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提升治安防控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安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市公安局应急处突队:100名,主要承担日常巡逻、执勤、处置重大案事件等应急任务。其中:

1、勤务辅警80名(含女性8名);

2、文职辅警20名(含女性2名)。

(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勤务辅警:30名(含女性3名),在龙首公安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勤务辅警:20名(含女性2名),从事金阿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和路面执勤等工作。

以上共计150名(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金昌市户籍(含金昌市生源);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16日至2001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勤务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报考文职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不限专业,其他院校毕业的专业类别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以及法医学、生物工程专业。

(五)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六)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含4.8);

(七)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和其他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八)优先招聘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市、县(区)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市、县(区)公安机关临时聘用或公益性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强制隔离戒毒或治安处罚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从事辅警工作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解聘或开除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金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市公安局辅楼)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件、学信网证明、报到证、退伍证、单位证明等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市、县(区)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市、县(区)公安机关临时聘用或公益性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民警(辅警)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证明。

3、应聘人员现场填写《金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背面诚信承诺书),每人只能填报1个岗位。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并对其身体条件和语言表达等进行初测。

本次考试不接受委托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共一个科目,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用汉语作答。

4、按照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到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笔试前划定成绩合格线。出现其他特殊情形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8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市公安局辅楼),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6、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市、县(区)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市、县(区)公安机关临时聘用或公益性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加分不累计。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出现其他特殊情形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顺序。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化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考察时间为5分钟。面试缺考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4、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五)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适当降低标准。具体为:

男子组科目及成绩: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6,1000米跑所用时间≤4′40″,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0厘米。

女子组科目及成绩: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6,800米跑所用时间≤4′35″,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25厘米。

三项体能测评有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范围:在每个招聘岗位内按男女以考试总成绩排名,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进行,其中视力合格标准为双眼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体检结果以当场体检为准,不进行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

3、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政审

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影响招聘情形的,经市公安局研究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聘用管理

招聘人员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市公安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有违纪违规行为和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安机关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照金昌市临时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每月1620元执行。试用期满后按《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标准执行,月工资2950元,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后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待遇按照《金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金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5-5835009(市公安局)

招聘监督电话:0935-5835012(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附件:金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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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来源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金昌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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