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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让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重庆在行动

重庆发布
2019-09-18 15: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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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7)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消息,近年来,重庆市持续加大保障力度,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全市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住有所居”,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民安华福公租房

公租房打破城乡内外差别

惠及约140万住房困难对象

据介绍,重庆市将公租房定位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既作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又作为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招商引资等改革和重要工作提供住房保障的主要手段,加以制度设计和施行。

重庆市公租房在全国率先打破城乡内外的差别和户籍制度的藩篱,准入条件设置为有工作无住房、不限户籍并放宽收入限制,覆盖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新市民群体,保障对象中原住民占30%,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占49%,外地来渝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新就业人员占21%。

美丽阳光家园公租房小区

同时,不断强化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促进入住群众安居乐业,强化住用监管,常态化进行入住人员资格动态核查,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

对独居老人、重点困难人群实行台帐式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为6000多名70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

通过推行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搭建招聘平台等活动,促进了8万余人就近就业。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分配公租房约51万套,发放租赁补贴0.96万户,直接惠及约140万住房困难对象。公租房小区及管理机构累计获得“全国和谐社区”等国家、市级荣誉161项,总体稳定和谐。

城南家园公租房小区

棚户区改造3116万平方米

惠及群众约88万人

重庆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推进以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国有企业棚户区为重点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通过成片拆除和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类等方式,对城镇范围内危旧房屋集中、安全隐患突出、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尤其是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实施改造,对棚户区内的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

南岸区慈云寺棚改项目改造前

南岸区慈云寺棚改项目改造后

重庆市及所属各区县健全完善棚改工作机制,陆续出台了棚户区改造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棚改政策性贷款和棚改专项债券,强化资金保障。

同时,依法依规推进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和合理引导,及时妥善安置棚户区群众。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3116万平方米、25万户,直接惠及群众约88万人。

农村危房改造瞄准4类重点人群

受益群众340余万人

“农村危房改造是指按照最贫困群众、最危险房屋的原则,以居住在农村C级、D级危房中的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通过拆除重建、修缮加固的方式,达到满足农村贫困群众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居住安全的目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市委、市政府到2020年动态消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的要求,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实行全覆盖调查、拉网式摸排,并与扶贫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瞄准贫中之贫、坚中之坚,精准锁定改造对象,全面推动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努力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重庆开州区厚坝镇大安村

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0.56亿元,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2.63亿元,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94.66万户,受益贫困群众34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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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发布 人民网重庆频道

记者:胡虹

图片:市住房城乡建委

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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