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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市区域内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
2019-09-23 12: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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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市区域内禁止放飞
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的通告
为确保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庆阅兵飞行活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9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国发〔2001〕29号)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9月17日0时至10月1日24时,在我市设置净空限制区,禁止放飞任何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净空限制区内,养殖的鸽子等鸟类必须进行圈养并禁止放飞。
二、在净空限制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三、在净空限制区内,由乡镇(办)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从事放养鸽子和违反规定放飞其他物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进行联合排查。
四、各乡镇(办)政府和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等,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本期编辑:王晗
责任编辑:陈香妙
总审核:王小敏
邮箱:dingzhouzhengw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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