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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使命 忠诚保大庆】辽源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志洲荣获“吉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19-09-25 19: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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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在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吉林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长春召开。省委、省政府对为吉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进行表彰。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巴音朝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主持会议。

会上,省委副书记高广滨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授予93个单位吉林省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49名同志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443名同志吉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巴音朝鲁希望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引导鼓舞全省职工群众,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在热烈的气氛中,与会省领导依次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隆重颁奖。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志洲等全市33名同志荣获“吉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主编:刘忠印

责任编辑:于胜男、郭珈利

美编:马仕骁

供稿人:付航

稿件来源:机关党委

《辽源公安》编辑部

主任:杜俊辉

副主任:刘忠印

成员:于胜男、郭珈利、姚瑶、马仕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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