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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巡回讲堂|老邻居因房屋滴水成“仇家” 法官倾情调解促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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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太欺负人了,不仅拆了我家的墙,砸了我家的东西,还打伤了我的家人!”
9月25日上午,房山区北车营村村委会附近的一间会议室,传来了原告李大爷的控诉声。
原来他与邻居王大姐因为房屋滴水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尽快修复邻里乡情,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陈永富法官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部分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旁听了这次巡回庭审。
据李大爷称,他家与王大姐家是多年的老邻居,两家院落相邻,王大姐家在前,李大爷家在后。
因王大姐家之前建房没有在自家房后预留滴水空间,最近,王大姐想趁着维修屋墙裂缝时解决这个问题。
于是,双方在村委会的见证下进行协商,镇村建科也对两家的宅基地做了测量,但由于测量结果被王大姐的儿子撕毁,双方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018年7月12日,王大姐和儿媳小李趁着李大爷全家外出时,拆了李大爷家的两侧院墙,并毁坏了部分财物。随后,李大爷报了警。
第二天早晨5点多,李大爷夫妇在收拾被拆的砖头时,王大姐和家人走近辱骂推搡李大爷的妻子,双方因此都受到了行政处罚。
李大爷气不过将王大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王大姐赔偿自家财产损失、修复施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2700元。
庭审中,王大姐认为两家之间一直没有滴水,现在李大爷不该阻拦她家修后墙留滴水,所以才拆了李大爷家的两侧院墙,而且还称有一侧院墙是“公共走道”,没有侵犯到李大爷家的财产利益。
在李大爷和王大姐你一言我一语的辩论中,陈法官了解到,两家原本是亲戚,关系一直不错,就是因为滴水问题才慢慢生出嫌隙,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给彼此的生活带来不便,还可能会影响几代人的情谊。
陈法官决定当庭调解,双方同意调解,但因赔偿金额分歧太大,当庭调解未果。
休庭后,陈法官决定联合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一起开展调解工作,试着解开双方的心结,化解两家的积怨。
“你看,你们两家前后院住着,又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各让一步吧。” 陈法官将李大爷拉到一边说道。
“是呀,他们家盖房的时候,我还帮过忙呢,论辈分我是大哥,她家儿媳妇小李应该叫我大爷呢。”李大爷叹气道。
“大家都是邻居,又是亲戚”“以前还相互帮过忙呢”“你们也就别较劲儿了”,与此同时,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将王大姐和她儿媳小李团团围住,不时地进行劝解,通过“三尺巷”“罗威饲犊”等故事阐述邻居的重要性,传授邻里和睦相处之道。
最终,王大姐的儿媳妇小李松了口:“我们是小辈,考虑问题可能不够谨慎,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们计较了。”陈法官赶紧说道:“老李,你看人小辈都认错了,你就原谅他们吧,冤家宜解不宜结啊”。
“好吧,咱们商量一个金额,今天这事就算了”。李大爷也松了心中的那口气。
经过多方耐心劝导,疏导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王大姐于2019年10月5日前给付原告李大爷1000元。
供稿:北京房山法院
摄影:吴卫娟
编辑:吴卫娟 汪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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